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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七十一章 挽救章惇

第一千四百七十一章 挽救章惇 (第1/2页)

第一千四百七十一章挽救章惇
  
  陕西理工搞了很多年,宁夏三路大兴矿冶、铸币、纺织、军工,因此一直呆在洛阳的司马光如今对理工也不是完全陌生。
  
  在他心里,理工的确能干出很多人力不能及的大事儿,但是那家伙……真的可以用烧钱二字来形容。
  
  京师大学堂里边的文学、史学、经哲、甚至农学、医学、美术、音乐、数学,他都赞成,可是一看到物理、化学、天文、以及苏油这道“奏书”里面所提及的规模,司马光吓得都不敢再往下看了。
  
  高滔滔说道:“经费来源,老身自是不敢隐瞒相公,是司徒决意拆分四通时,将自己和国夫人在其中留存的股份,尽数捐赠给皇家慈善基金,再由基金拨为专款,建立这几所学院。”
  
  “具体的数字我就不告诉相公了,总之建造学院绰绰有余,甚至还能够为供职的师长提供束脩津贴,以及为学术人才提供进步奖励。”
  
  司马光已经有些吓着了:“老臣绝不敢过问内中私产的数额,也绝不是怀疑苏油此举的用心,但是老臣还是想问一句,苏油……他还有没有提出别的什么要求?”
  
  “有。”高滔滔说道:“他想要朝廷推行一部法令,保证这些人才机构的收益。还说辽人此番前来,必定要觊觎我大宋犀利的机械军器,他要用这部法令,与辽人打擂台……梁惟简。”
  
  梁惟简又捧上来一本章奏,不过幸好这一回的薄了很多。
  
  《乞行专利法令条陈》,司马光简单翻看了一遍,大体就是商标、发明、技术、以及文学作品的专利权。
  
  还很粗糙,大体就是解释何为专利,何为专利权,以及其取得与消灭,实施与保护,权力与义务的总体规范。
  
  司马光说道:“这个法令不涉根本,臣以为行亦可,不行亦可。然臣编纂的《资治通鉴》,乃是食国家之俸禄,集众人之才智而成。”
  
  “如果有专利,那也应该属于国家,属于先帝,臣不敢求取分毫。”
  
  “至于其余小民的发明,臣以为亦有保护之效,但是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臣想问,设若天家要取小民之专利,却又如何?”
  
  高滔滔不悦道:“岂有是理?司徒制定此法,目的却是保护我宗室勋贵,因为很多有价值的专利,需要集中人力,耗费大量资金的,只有我宗亲才能做到。”
  
  “为了保护前期投入,鼓励他们研究技术,方才设立的此法。”
  
  司马光不让步:“但是以后呢?臣不说现在,以后要是有小民发明了有价值的专利,天家欲用之,那当如何处置?”
  
  高滔滔沉声道:“相公是不欲推行此法?”
  
  司马光说道:“世间才智卓识而沦于下僚者有之。如苏明润的制镜之术,设若他是一介草民,皇室欲得其法,如何处置?”
  
  高滔滔真有些生气了:“当年苏明润展示宝镜于大相国寺,本身就还是一介学子,可我皇室夺了吗?”
  
  司马光就看着帘幕,不再言语。
  
  高滔滔这才反应过来,恼道:“那是华容县君献于光献太后,让内工坊生产,用作皇家慈善基金用度的!”
  
  不过到底拿人手软,吃人嘴短,高滔滔终于有些心虚了:“依学士之见,此法终究会成为苛剥百姓之法?”
  
  司马光抗声道:“华容县君兄妹高风亮节,不在此论。然如果以后有人可以以‘进献’为由,任意夺取小民专利,那此法的立法之基便不存在,此法就并无兴举之必要,否则必然会沦为权贵巧取豪夺的恶法。”
  
  高滔滔是一定要保住权贵们的当前利益的,而且她也有信心,以后大多数专利,都会控制在权贵们手里。
  
  沉吟片刻,终于一咬牙:“那就在法令里明确,不以天家四民为别!任何人,不得在专利期内无故攫夺他人之利!”
  
  司马光脸上看不出悲喜,只躬身道:“如此,臣方敢奉行。然臣还想请太皇太后加一句:如果今后天家欲废此一条,那就当全废此法。”
  
  高滔滔都要被司马光气坏了,这是对天家全无信任。
  
  不过自己看重司马光,不就是因为他的坚持吗?终于还是克制住自己:“便依学士!”
  
  如果苏油在此,一定会为司马光的表现大为喝彩——恭喜太皇太后和司马学士,你们成为华夏现代民法的奠基之人!
  
  华夏数千年历史上,终于出现了第一部即便皇帝都要受到约束,不得攫夺他人权利的法令!
  
  偏偏这部法令是为保护勋贵的利益而出台的,前期有宗室勋贵们为之保驾护航,哪怕是皇权都无法轻易改动。
  
  等到这部法令的保护者越来越多,逐渐下降到老百姓的时候,再要纠转,那就得具备挽天之力了。
  
  而且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部法令的被保护者,就是第一生产力的代表。
  
  等到这些代表强大到一定程度,能够左右一个国家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后,哪怕是皇权胆敢伸手,都将是和宗室、臣子、天下相对抗的不智之举。
  
  不过在元丰八年的秋天,除了苏油,所有的当事人都还没有意识到这部《专利法》的出台,底下所蕴含的伟大意义。
  
  ……
  
  八月,乙丑,诏:“案察官所至,有才能显著者,以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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