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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四面楚歌

64 四面楚歌 (第1/2页)

“你想回家看看吗?”钟离冼突然问阿米拉。
  
  “当然!”阿米拉听闻此言,两眼放光。
  
  “好!”钟离冼坐正了身子,“那我就给皇上上个折子,带你去参加二哥的婚礼。”
  
  “好。”
  
  阿米拉虽然难掩喜悦,却也带着淡淡的惆怅。从前在大漠上自由自在的,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可如今伊赛并入了□□的领土,一切都要循着□□的规矩,离开藩地还要往京城递折子。□□的规矩最多,循着□□的规矩,少了许多自由。
  
  钟离冼说过,一时的约束,是为了永久的自由。他们现下虽然没有了国土,可他们的民族会永远地传续下去,世世代代,生生不息。
  
  阿米拉不全懂,也不是全然不懂。
  
  折子的批复下来了,皇上准了。
  
  私下里阿甲跟钟离冼打趣:“现在扎那也不在,你和阿米拉又要去萨顿,你也不怕下面的人打着你的旗号反了。”
  
  “不是有阿姐和姐夫在么,不是还有阿娘么,不是还有表哥你么。要是我不在的时候出了事,回来以后拿你是问。”
  
  “行了!”阿甲捶了一下钟离冼的肩膀,“要是真出事了,你我的命都没了,还问什么问啊!”
  
  “好了,走了。”
  
  虽然如今的日常生活与往日无异,钟离冼还是和这一班兄弟姐妹日日插科打诨,可他再不是往日里那位左右逢源的扎齐王子。现在他所到之处,只让人们窃窃私语。他心里都清楚,有不少人在背后戳着他的脊梁骨骂他,而且这个骂名,可能要伴随他一辈子。如果没有这些亲人和内臣的支持,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撑下去。
  
  车声碌碌,从宽阔的大道上驶出扎托城。钟离冼没有掀开车帘同围观的群众们打招呼。阿米拉抬了抬手,钟离冼仿佛不经意般地握住了她的手。
  
  路上行了一天一夜,他们便到达扎勒塔,歇在了驿馆。距离婚礼还有两日工夫,□□的送亲使团也歇在这驿馆,塔丹为了表示对端敬公主的重视,已将她接进了宫殿中去居住。钟离冼也没有特意和□□的使团打什么照面,就算是出门去,也尽量避着他们。
  
  按理说,哪有亲王出行还避着区区使团的?不过钟离冼心下也清楚,以前他是汗王,是一国之主,人家见了他下跪行礼也都是理所应当。可如今,他率部归顺,不论是在关外还是在关内落下的名声都不怎么样。他又以未及弱冠的年纪封了亲王,纵观本朝立国以来,有哪个亲王、郡王有过如此恩宠?那些人没人服他,又何必彼此之间找这些不自在?
  
  阿米拉戏谑道:“你什么时候才能像别的亲王一样在人前气宇轩昂,不卑不亢?”
  
  钟离冼意味深长道:“这一日不会远的。我会带兵出征,会立战功,会在朝堂上站稳脚跟,会带着你,和所有人一起,看着皇上统一天下,看着天下……再无战火。”
  
  沉吟了半晌,阿米拉道:“好,我等着,和你一起。”
  
  萨顿的这个婚礼进行得可不甚顺利。若是看阵势,是比上一次盛大了太多,毕竟上一次只是一个庶出王子大婚的婚礼,可这一次,是萨顿汗王的婚礼。
  
  婚礼才进行到一半,端敬公主拓跋伃一抬手就把盖头揭了起来,对着塔丹抱怨道:“大汗,为什么来庆贺我们大婚的人这么少?大王兄大婚的时候有几千人前来祝贺,他们的恭贺就像地震一样,齐声说了出来,连房子都要抖三抖。可是他们的呼声我都听不清楚啊!”
  
  塔丹不恼,淡淡微笑,朝身后众人打了个手势。众人复齐声高呼:“恭贺大汗、大妃大婚。”
  
  拓跋伃抬了抬手道:“如此便多谢各位了。这样的声音算是差强人意吧。”说罢她转身看向塔丹,笑道:“大汗,随后我们该做什么?”
  
  塔丹继续微笑:“公主,我们该进殿去了。”说着,他伸出了手。
  
  拓跋伃把手搭在塔丹的手上。他们肩并肩,踏着红毯走进了大殿。
  
  晚上,拓跋伃在寝殿中等候,塔丹便出外待客。
  
  带着半分醉意,他看到了钟离冼。
  
  “伊赛王!哈哈哈……还有阿米拉,阿米拉你也回来了!本汗……本汗今天……高兴!”塔丹一边说着,脚下一个趔趄险些跌掉,幸亏阿米拉扶住了他。阿米拉皱了皱眉头:“二哥,你喝多了。”
  
  “你别扶我,我没喝多!”塔丹推开了阿米拉。
  
  钟离冼不动声色道:“二哥唤错了。我现在不是什么伊赛王,是襄亲王。”
  
  “对,对对!”塔丹摇了摇手指,“刚才,本汗唤错了,是襄亲王,和襄王妃!”
  
  “大汗……大汗……你喝醉了!”齐尔吉连连拉着塔丹。
  
  “你……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酒量!”塔丹推开了齐尔吉,拉着钟离冼的手臂,“阿冼,这次……这次我说对了吧!”
  
  “大汗喝多了!”钟离冼辞色略带严厉,“齐尔吉,请你扶大汗回去休息!”
  
  “襄亲王怎么这样说呢?大汗一定还没喝得尽兴啊!”
  
  众人的目光都被这个穿透一切的尖锐声音吸引了过去。端敬公主拓跋伃着一袭鲜红的喜服款款走来,对——现下应称大妃了。
  
  “大汗。”拓跋伃挽着塔丹的手臂,“我陪你一起给客人们敬酒。”说着,她举杯,“还愣着干什么,喝酒啊!”
  
  众人这才犹豫着举起酒杯,道了一声“谢大妃”,这才把酒喝了。
  
  塔丹是碍着汉人的婚俗,担心拓跋伃因男女大防之事而尴尬,所以才安排她在寝殿中等着,尽量让她少出来见人。可她却自己出来了,既然如此,也便罢了。
  
  钟离冼有意观察这个从宫里嫁过来的端敬公主。她已远嫁番邦,竟还如此跋扈,不知收敛。其中的人情世故,她到底是装傻,还是真的不懂?
  
  婚礼还是如常进行到深夜,最后塔丹是被拓跋伃和齐尔吉一左一右架着回的寝殿。虽然狂欢的气氛比之旁的婚礼也不相上下,可从头到尾都萦绕着一种奇怪的气氛。
  
  钟离冼知道阿米拉想家,所以离开以后没有急着回驿馆,而是陪着阿米拉在扎勒塔城里闲逛。
  
  阿米拉忍不住问道:“我这个嫂嫂……她到底是什么来头?”
  
  钟离冼道:“端敬公主拓跋伃,肃淩皇帝嫡女。肃淩皇帝驾崩之后,皇上把她养在宫中,直至她出嫁之前。她自小娇生惯养,养成了这嚣张跋扈的性子。所以,二哥日后,或许不会好过。”
  
  明前楼的那张笺子如彩蝶翩跹,这一次,是一首没写完的词,还是只有两句,就连填的是哪一个词牌,都看不出来。引得人无限遐想。
  
  长亭别曲灞桥柳,莫回首……
  
  水杉站在城门处,望着官道上的马车渐行渐远,直到消失在转角处。马车上只有一个人,自己赶车,自己坐车。冷怀轩的掌柜纪筠熙,日后,还只是冷怀轩的纪筠熙了,不会再是京城听轩的女琴师,也不会再在京城的戏班子献声了,也不会……再在明前楼写诗了。
  
  她以为,她走得悄无声息。
  
  水杉在城门处看着。
  
  莫湮也在。她在水杉身后不远处。待到水杉将要转身的时候,莫湮便即带着侍女转身离去。
  
  可是,那个背影,水杉也认得。
  
  莫湮自言自语道:“我是不是错了,我不该去见纪姑娘,原是我……看低了她……”
  
  侍女宽慰道:“小姐,许多事都是天注定的。也只能说,纪姑娘没那个福分了。”
  
  待到看着莫湮走远了,水杉叹息一声,对覃曦道:“走吧,买衣服去。”
  
  第二天,一架马车停在了水府门前,水杉如时出府,登上了那架马车。那是鄞亲王府的马车,鄞亲王要召见他。
  
  这一幕,恰被上街买东西的靳人麒看到,他不禁皱着眉头思索了许久。鄞亲王不是一向都无所作为的么,怎么会召见一个做生意的人?若按当年之事论,鄞亲王和水府都是为皇上办事的。那么现在,是鄞亲王发现皇上要对付水府,要提点水杉,还是鄞亲王揣测圣意,要替皇上下手?看来此时,还要同谨亲王从长计议。
  
  水杉随着王府的下人进入拓跋煜的书房。水杉恭谨地行礼:“草民水杉,参见鄞亲王。”
  
  “起来吧。”拓跋煜抬了抬手。
  
  “谢王爷。”水杉起身。
  
  “宿惜,过来吧。”拓跋煜招了招手。
  
  “莫小姐。”水杉对莫湮拱手行礼。
  
  “水少爷。”莫湮也欠了欠身。
  
  拓跋煜道:“今日要与你说的事,也是她的事,便让她也听一听。”
  
  “是。”水杉微微颔首。
  
  “好,你在明前楼公开写诗重提靳府旧事,是什么目的?”拓跋煜一针见血。
  
  水杉不卑不亢道:“草民以为,当年靳府之事有冤屈,是以重提旧事。草民知道,莫小姐是靳府后人,所以希望莫小姐能够看到,自然更是希望您能看到。因为您,是为靳家平反最大的希望。”
  
  “为什么会想到为靳家平反?”
  
  “因为,如果靳家不能平反,草民的观点,永远都是错的。”
  
  “这么说……”拓跋煜若有所思,“你的政见和靳稷安是相似的?”
  
  水杉谦恭地说:“不敢,草民愚见,怎算得上是政见?”
  
  拓跋煜道:“无妨,你有何高见,今日且与我说说吧。”
  
  水杉道:“草民认为,农业固然是国之根本,可商业却不该居于末等。商业之本质乃交易,所谓交易,便是等价交换。上古时候人们自发交换,各取所需,比自给自足的效率要高得多,如此这般,人们才会共同繁荣,商业才会发展,国家才能富强。是以,农业是立国之根本,而商业才是富国之际遇。”
  
  拓跋煜微微点头:“敢在王府说这大逆不道之言,你倒是有胆识,继续说。”
  
  水杉续道:“而靳稷安之见,却也有欠妥之处。”
  
  莫湮听之面色微动。
  
  水杉又续道:“商业固然要发展,却不能任由其发展。其一,莫要太过拘泥。商业之发展,当惠及番邦,此乃互惠互利之举。譬如西域各国盛产毛皮、玉石,西域人却独爱丝绸,如此双赢之事,何乐而不为?其二,不能全然放任,否则必会有人发展到富可敌国,那早晚会成为朝廷之患。所以,这商业的命脉,应当握在朝廷手里。”
  
  拓跋煜笑道:“此言从寻常官员口中说出来,倒也有些许说服力,可从你口中说出来,你自忖又有几分可信呢?”
  
  水杉不疾不徐:“若说起来,草民自然是有私心的。草民想保全水家。并非是保全水家的产业,而是保全水府上下共七十三口人。”
  
  “你的私心不止于此。”拓跋煜断言。
  
  水杉跪下,郑重地叩首:“王爷英明,草民的任何心思逃不过王爷法眼。草民想入朝为官。距离开恩科还有一年,若能得王爷举荐,草民也省却走官场上那一条弯路。”
  
  “好大的口气!”拓跋煜嘴角一挑,“你凭什么觉得本王能给你这个好处?”
  
  水杉抬起头:“皇上看重王爷,而草民又自信有辅政之才。”
  
  “还有呢?”
  
  沉吟了片刻,水杉嘴角一挑,“草民常听舍妹提起莫小姐,仰慕莫小姐的文才,想与莫小姐切磋一二。”
  
  莫湮蛾眉微低,面色微红。
  
  水杉此言倒也不错。鄞亲王府一向文武并重,莫湮从小长在鄞亲王府,得侧妃曹氏教养。曹氏乃官宦之后,自小知书达理,与拓跋煜青梅竹马,有如伴读。莫湮在曹妃的教养下自小熟读诗书,满腹经纶。她经常去明前楼读写诗文,在此方面颇有造诣。
  
  莫湮也常在明前楼看见水杉。水杉常常品评诗文,总能说出让人眼前一亮的见解,自己却很少出手。因着他是闺中密友的兄长,是以莫湮注意水杉也许久了。
  
  如今,莫湮看着面前的这个温润如玉却是绵里藏针的男子,想从他平静如一泓潭水的双眸中读出些什么,却是只有超越他年龄的泰然自若。她不知道,该是怎样的一件事,怎样的一个人,可以让他的眼底泛起一丝波澜。
  
  她不是没有看见过。记得上次他在明前楼以“皮之不在,毛将焉附”的主题挥笔题诗一首,随后便匆匆离去。她立在屏风侧面,看见他执着一张笺子,久久不能言语。她看见了他眼底的波澜。当时她的心思都在水杉的那首诗上,而后才回想这个女子所写的两句诗,竟是这般情思缱绻。她知道,这个女子也喜欢水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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