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李淳风(中)
第四十七章 李淳风(中) (第1/2页)而在唐高祖武德二年(619)的时候,颁行了傅仁均的《戊寅元历》。
《戊寅元历》首次采用定朔,是中国历法史上的一次大改革。在《戊寅元历》之前,历法都用平朔,即用日月相合周期的平均数值来定朔望月。
《戊寅元历》首先考虑月行迟疾,用日月相合的真实时刻来定朔日,从而定朔望月,要求做到
“月行晦不东见,朔不西眺”。由于《戊寅元历》的一些计算方法有问题,颁行一年后,对日月食就屡报不准。
武德六年,由吏部郎中祖孝孙
“略去尤疏阔者”,后又经大理卿崔善为与算历博士王孝通加以校正。贞观初年,李淳风上疏论《戊寅元历》十有八事。
唐太宗诏崔善为考核二家得失,结果李淳风的七条意见被采纳。李淳风为改进《戊寅元历》作出贡献,被授予将仕郎。
贞观十四年(640),李淳风上言:《戊寅元历》术
“减余稍多”,合朔时刻较实际提前了,建议加以改正,这个意见又被采纳。
贞观十八年,李淳风又指出:《戊寅元历》规定月有三大、三小,但按傅仁均的算法,贞观十九年九月以后,会出现连续四个大月,认为这是历法上不应有的现象。
于是唐太宗不得不下诏恢复平朔。改用平朔后,《戊寅元历》的问题更多,改革势在必行。
李淳风根据他对天文历法的多年研究和长期观测,于麟德二年(665)编成新的历法。
经司历南宫子明、太史令薛颐、国子祭酒孔颖达参议推荐,唐高宗下诏颁行,并命名为《麟德历》。
《麟德历》的主要贡献有二:第一,在中国历法史上首次废除章蔀纪元之法,立
“总法”1340作为计算各种周期(如回归年、朔望月、近点月等)的奇零部分的公共分母。
中国古历的
“日”从夜半算起,
“月”以朔日为始,而
“岁”以冬至为始。古历把冬至与合朔同在一日的周期叫做
“章”,把合朔与冬至交节时刻同在一日之夜半的周期叫做
“蔀”。古历以十
“天干”与十二
“地支”纪年、日,如果冬至与合朔同在一日的夜半,纪日干支也复原了,则这个周期叫做
“纪”;如果连纪年的干支也复原了,则这个周期叫做
“元”。古代制历都要计算这些周期,但这些周期对历法计算并非必要,反而成为历法的累赘,李淳风毅然把它废除了。
《麟德历》以前的各种历法都用分母各不相同的分数来表示各种周期的整数以下的奇零部分。
这些周期,如期周(回归年)、月法(朔望月)、月周法(近点月)、交周法(交点月)等,都是历法计算必须预先测定和推算的重要数据。
因为这些周期参差不齐,计算十分繁琐,比较各种数据也很不方便,李淳风就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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