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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通灵

第三章 通灵 (第2/2页)

我漫长生命中第一个来访的记忆正如一片孤零零的胚芽,出现在十八年前。十八年前一个冷清的黎明,一所安静的医院里的一张安静的病床上,一个四岁的孩子像玩具一样,给安放在散发着浓烈消毒水气味的白色床单上。他沉睡了三天后,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扇脏兮兮的玻璃窗。窗户被一座矮矮的山塞满了,山坡呈现出缓慢得令人厌烦的坡度。青郁郁的草迎风起舞,晨曦在草尖亮晶晶地闪耀。光芒闪动,青草分开,山坡上出现了一条苍白无力的小路。一个女人从玻璃窗下端走上小路。这是一个穿一身蓝的年轻女人,她流水一样流畅的身体青春勃发。她缓慢地往上走,两只手费力地托着一个白布单包裹的孩子,孩子已经死去多时,小脑袋沿她的手臂垂下,小小的脸蛋浮现出青草的颜色。床上的孩子清楚地看到了这张跟他一模一样的脸,同时感到自己正缓慢上升,跟躺在摇篮里没什么两样,甚至比那还要舒服。女人艰难地往上走,现在她已经走到玻璃窗的中间了,她的身体不停地颤抖,还在往上走。床上的孩子定着眼珠子望着她身上的蓝色逐渐融入天空的蓝色,一种无力的感觉油然而生。女人终于艰难地走到玻璃窗的顶端,她忽然转过脸来,遥望床上的孩子。这是一张哭泣的脸。她泪流满面,隔着脏兮兮的玻璃窗。床上的孩子无端地感到她对自己的等待,她等着他喊她。可他只是呆呆地望着她,望着那张哭泣的脸,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我四岁时患上急性脑炎,送进医院后,没有一个人认为我能活下来。奇迹般地醒过来后的那些白天和夜晚,我时常看到,同一个病房里患同样病的孩子,给直挺挺地抬出去。每当这时,妈妈总是紧张地用裹被带子把我的手系在床头栏杆上,并把我的脸贴在她的胸口。而我总是极其平静的,偷偷注视着那些死孩子青草一样颜色的脸,灯光照在上面,闪着光芒,好似青草迎风起舞。
  
  两年后,爷爷的死导致我陷入了长时间的恐惧。四年后,王虎的死,让这种恐惧再次与我如影随形。王虎死了很久了,我仍旧没明白过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会死?一天下午,我和哥哥从学校回来,我们捂着鼻子,从水沟边急匆匆跑过,弯下腰喘气的时候,哥哥捡了一块石头,准确地击中了水沟里腐烂的死猪。我看到蛆密密麻麻的,黑色浪潮一般翻涌,淹没了臭烘烘的死猪,死猪重新获得生命般,在水面微微晃动着。哥哥拍着手哈哈大笑,忽然,他指着死猪,尖声尖气地说,你那好朋友这会儿就跟这死猪一样。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了,当我钻在温暖的被窝里的时候,我昔日的朋友王虎,正躺在潮湿、黑暗、肮脏、沉重的泥土底下,渐渐腐烂。我仿佛给蛇咬了,胆战心惊,不敢随便踩在地上,不敢随便靠近黑暗,生怕一不小心,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我甚至不敢待在堂屋里看电视,一家人看电视的时候,他们不得不开着一扇门,好让我呆在有阳光的屋外也能看到。晚上,我躺在床上,还用被子紧紧蒙住脑袋,大气不敢出,我总是提心吊胆地感到:一双无处不在的绿眼睛紧盯着我。
  
  成年以后,我时常心怀感激地想起奶奶,她暖和的怀抱曾不止一次安慰过我惊恐脆弱的神经。我也不得不羞涩地承认,我几乎不是吮妈妈的奶,而是吮奶奶的奶长大的。用李惠云的话说,我是吃老瘪奶长大的。几年后,当我开始难以自抑地说谎,她皱着眉头指出:他为什么白话那么多?全是小时候吃了老瘪奶。——我是如此羞赧,每次听到这话总禁止不了脸红,禁止不了心里抱着炽烈的仇恨。李惠云忘记了比我说谎厉害得多的哥哥是吮她的奶长大的,也忘记了是因为妹妹,他们才将我扔给奶奶的。
  
  刘成良和李惠云常常说,我的出生是个错误,而他们总是“一错再错”,我快三岁的时候,他们的再次疏忽又有了结果:妹妹出世了。妹妹的出世令李惠云欣喜不已,她兴奋地说,两个儿子是为刘成良生的,女儿才是为自己生的。刘成良则一心培养他的大儿子。不上不下的我,理所当然地给他们忽略了。我只能搬到楼上跟奶奶睡。多少个夜晚,我总是叼着奶奶干瘪的、没有*的*才能入睡。每天,我在奶奶散发着热烘烘的稻草气息的怀中醒来,睁开眼睛就看到窗外青白色的黎明。奶奶常对我讲,我长到三四岁,每天早上醒过来后,总会张大眼睛,竖起耳朵捕捉窗外的动静。几乎每天早上,我都会听到一个女孩子站在大门口,清脆地喊:香妹,香妹。还没等那个叫香妹的女孩子答应,我已经替她答应了。然后我听到那个叫香妹的女孩子应了一声,两个女孩子说笑着,渐渐走远了。五岁的时候,我才知道,她们像哥哥一样,是去上学。
  
  我对上学这件事儿莫名其妙地越来越渴望。看着许多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孩子背着军用挎包,屁颠屁颠地从我面前走过,我羡慕得流出长长的鼻涕。刘成良和李惠云似乎都把我给忘记。六岁时,我仍旧每天站在家门口,望着那些草绿色的书包颠颠着,消失在远方。一天中午,那个叫香妹的女孩子向我走来。我喊了声阿香姐,她微笑着答应了,然后拉起我的手,向学校走去。我坐在学前班的最后一排,睁大了眼睛,竖直了耳朵听课。我的认真态度,引起了学前班老师的注意。学期末的时候,这位漂亮的女老师让我跟其他同学一起参加了考试。当我拿着成绩单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奔回家里,刘成良才知道,他的二儿子已经上了差不多半年的学了。
  
  好多年后,我仍记得自己的第一个书包,那上面画着彩色的唐老鸭和米老鼠。我背着它升上小学一年级,第一天就发现,全班同学,除了我背着这种从街上买来的、绘着彩色图案的书包,其它人都背着草绿色的、或洗得发白的军用挎包。这一发现令我兴奋不已,放学回家的路上,我跑在所有放学回家的人前面,一跳一跳地让与众不同的书包在屁股上身后跳动。我感觉自己如同一面旗帜一样引人注目。
  
  然而,我的兴奋并未持续太久。开学没几个星期,我就撞上了班里那个叫做阿荣的男孩。如果不是李惠云的一次次提醒,也许我早就忘记了这个矮小的男孩。大学一年级暑假从上海回家后,我偶然碰见了他,那时候我已经比他高出一个头。我们见到彼此,都露出一副万分惊讶和欣喜的样子,要命的是,我们寒暄了没几句,就发现一句要说的话都没有了。我们尴尬地站着,搓着手。
  
  李惠云时常幸灾乐祸似的说,你当初真是胆小,那天我刚把你送到学校,往回走没几步,就听到你喊,妈,妈,阿荣打我。我赶忙跑回来,却看见一个比你矮小的小孩,对着你瞪眼睛。每次听她这么说,我总是极力否认。但她马上又会说,就算这不是真的,那什么什么总是真的吧?我对她不厌其烦的对我童年往事的提醒深感痛苦,却又没法反驳。一旦我稍微有些脸红耳热,她就会得意地说,看吧,看吧,还害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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