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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亲近喜欢,深深相爱(6-4)

第六章 亲近喜欢,深深相爱(6-4) (第2/2页)

现在他是跟我说:“你还小,还可以多玩几年,别太早结婚,再说你还会遇到比他更优秀的人。”
  
  这回换我愣了,我还小?我27岁已经不小了,而且姜离对安先生的评价也没有道理。
  
  我说:“我不小呢,等到你这个年纪我就老了。”
  
  说到这个,我就想到姜离今年已经满了三十四岁了,连个稳定的女朋友都没有,上次母亲跟他通完电话,回头跟我说她都替姜离着急,但是不管怎么劝他早点找个合适的对象,他表现得就跟这事跟他没关系一样。母亲还让我有时间多跟他交流交流,让我帮忙打听他是不是有对象藏着不说。
  
  后来试探他,我说他好多大学同学跟他一样的年纪,孩子都已经会打酱油,他还是单着的话,人生计划就又要比别人落后一截了。
  
  姜离那会刚升上教授,平时医院的工作已经很忙了,他还要每周去上课,晚上在书房批改学生的作业,一边开着语音听我唠叨。
  
  还记得我当时跟他开玩笑说,阿离,像你这样长得帅,年纪又不比你的学生大多少的教授,你们班会不会有女生在偷偷暗恋你的,或者有女同学在追求你吗?
  
  姜离没说话,从听筒里传来,他的钢笔划在纸上的声音老大了,我都能想象得到他在对着墙壁翻白眼的表情。但是后来根据母亲的推测,那个时候姜离应该正是被我们的季暖暖同学缠得紧的时候,他就是不愿意对我说。
  
  二零一五年秋母亲回国看望小姨一家,她还见过我们暖暖同学,不过姜离那时候对她的态度始终不冷不淡,坚持说他对她没有任何非分之想,至于后来为什么还是被我们暖暖同学收服了呢,总结一句来说,可能就是凡事都逃不过“真香”定律吧。
  
  后二零一六年秋我与安先生在温哥华登记结婚,举行婚礼,姜离先我们一月,与季暖暖在国内注册结婚。我与安先生讲,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姜离动作那么快,他还抢走了我的伴娘。
  
  安先生说:“现在应该叫嫂嫂了。”
  
  我掐指一算,“小嫂子,比我还小三岁。”
  
  安先生也在算,“差十岁,怪不得姜离那么着急,还瞒得那么紧。”
  
  我故意板了板脸,说:“我有理由怀疑你是在暗示说阿离老了。”
  
  安先生好笑地盯着我,猛摇头:“我可没有这么说。”
  
  安先生跟我说:“要真的喜欢一个人,自然是想早点把她留在身边的。”
  
  我觉得听着耳熟,想起来上一次听到差不多意思的话便是追溯到我们在农庄那次,姜离问我怎么到头来选的还是安家小子。
  
  我当时举着电话没挂,回头去正梳着羊毛的安先生:“嘉树,阿离问你怎么敢觊觎他貌美如花的妹妹。”
  
  安先生直起背,抬高手臂,用袖子擦了擦汗,大声说:“这应该让姜离问他妹妹。”
  
  我肯定地说:“不不不,是问你,不是问我。”
  
  安先生说:“不不不,是问何曦,问她什么时候觊觎上安嘉树的。”
  
  阳光刺眼,湖水粼粼,草色入深,安先生的眼睛遮在帽子底下,看得并不清楚。那时候安嘉树是站在羊群里对何曦说的:“何曦,你别不承认,你从6岁的时候就把我留在你身边了。”
  
  那话我刚听时觉得震撼,不像现在细细品味出真意来,因为当时还有点吃醋,为这两个男人的默契,该死的不知道先嫉妒谁的好。
  
  老实话从小到大,我没见安先生他佩服过同龄人里的谁,能够让他说“这个人是真的厉害”的话,也就只有姜离了,因为姜离他从小到大都优秀得过分,已经不是人,简直是神的地步。我和安先生从小也很崇拜他,凡是要求自己向他看齐,可以说有段时间,姜离都是我们下定决心要超越的对象。在家里我虽然会当着安先生的面调侃姜离年纪大,但是在我心底看来,姜离正好在人生黄金期,他这人专业,专情,帅气还多金,简直没有人可以配得上他。
  
  安先生有时候还会吃醋,跟我讲幸好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姜离,也幸好这个姜离已经是别人的姜离了。
  
  我说:“你说错了,你应该说幸好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何曦,也只有一个安嘉树,然后幸好现在他们已经是何曦的安嘉树,安嘉树的何曦了。”
  
  三岁半,外公指了指红墙铁钩的军院大门,俯下身来跟我说,待会啊,有个外公的老朋友过来,那个人脾气不好,但是是你的老师。
  
  午后阳光随着时间流动,照着青砖黛瓦分外清明,等着不耐烦之际,先生穿着一件灰色长衫从庭院门口缓缓走来,他伸出手捋了捋花白的胡须,袖子口染着一摊黑色的墨汁,眼睛先是笑着看向外公,然后又炯炯有神看着我。
  
  “小孩儿,你跟我来。”
  
  外公将我的手放到他手上,人就被他牵走了。
  
  书房里,他研墨铺纸,握笔蘸墨,一丝一动皆是风骨,最后弯腰下力,落:撇,点,点,撇,点,横沟,横,撇,横沟,捺。是爱。
  
  “还有啊,一撇,三点,横宝盖,有天地,天地间是心,心下有人。”他说完,“爱”字旁边又多了一个繁体的“愛”。
  
  那时第一节启蒙课,先生教写的第一个字,行楷体。
  
  “爱是怎么来的吗?”先生言,“与生俱来。”
  
  “你什么时候会认识它吗?”先生言,“与生俱来。”
  
  “真的爱一个人,当你留在他身边,然后你就知道爱是什么了。”先生看着我,问道:“小孩儿,你懂了吗?”
  
  我摇头,先生一只手背到身后,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看着聪明机灵,少了点天资,也少了点天分。”
  
  先生还说:“你还小,等你长大一点,你就会看到更多不一样的东西,那时候你会快乐多些呢,还是不快乐多些呢?勿扰勿扰,天要打雷,天要下雨,它是不会下刀子的。(注:这句话是他自己对自己说的,意思是他自己不用困扰自己。)”
  
  我仍旧懵懂无知地看着他,先生笑成眉眼弯弯,一下腰,手执毛笔落在我鼻尖,点了一墨,然后摆手道:“也罢了,也罢了,你小孩儿现在也听不懂。”
  
  后来先生把我练的第一个字带走了,临回家吃酒前又折过头去问母亲:“听说这孩子小时候的胎发是做了毛笔的,那笔我瞧着挺好用的,那我也来讨要一支吧。”
  
  据母亲说,先生就是这样因为给我上了一节启蒙课,就向我们家讨要了一支珍贵的笔去了的,那笔原先还是她准备留着送给我的成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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