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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盈满,皆由我修 第一章 萍水相逢

善恶盈满,皆由我修 第一章 萍水相逢 (第1/2页)

金灿灿的麦田上,忽地掠过一个白色的身影。
  
  戴着斗笠的割麦老农抬起头来,瞥了眼那白色的身影,见怪不怪地撇了撇嘴,“喂!白秀才!别又踩坏了俺的麦子!小心俺这次真上掌柜那告状去!”
  
  片刻后,一阵清澈的嗓音随风飘来。
  
  “知道了知道了!但刘老您心里清楚,我可没踩坏你家麦子过!昨天那次可是这——”
  
  话音未落,又是一道飞快的身影从老农的身旁飞掠而去。
  
  只不过,这个身影黑红相间,且有些许亮眼的反光。
  
  老农一怔,掐了掐手指,略感惊讶。
  
  今日这荣将军,咋又一下快上那么多。
  
  三日前他刚来追白秀才的时候,白秀才可是还跑到半路停步与自己寒暄了一番。可今日,白秀才咋连一句话但都说不全了。
  
  敢情这荣将军果然如传闻说的那样是个武道奇才,指不定以后都能有那小百人的修为……也难怪好些年前的弱冠礼上才会被那徐老将军一眼看中,第二天就被那兵部的官老爷像娶媳妇那样轰轰烈烈地迎走了。
  
  一说到媳妇,老刘抹了把脸,看了眼悬在半空的大太阳,又看了眼身旁的木车里不到半车的麦子捆。
  
  老刘直了直腰,将镰刀放在了木车上。
  
  老是老了,但急也不急了,吃完饭再割呗。
  
  ……
  
  微风轻拂,穿过那金色的海洋,吹拂至那个不高的小土丘之上。
  
  那珠参天的老槐树,摇曳起了翠绿的新叶。
  
  树荫下,绚丽的光斑交错璀璨,就好似孩童手中的万花筒一般,总有无穷尽的韵味留存其中。
  
  身着白色长衫的男人站于树下,青黑色的发丝于其双鬓上随风飘扬,为其那本就玉树临风的身姿更添了几分飘逸。
  
  他伸出手掌,轻轻地贴放在那粗壮的参天傀树之上。
  
  三年前,它颓颓老矣。
  
  三年后,它枯木逢春。
  
  片刻之后,白衫松手转身,看向了身后那个正气喘吁吁的身影。
  
  他身着只有朝中五品官员以上才可穿戴的红色锦带官衣,又在外披挂了一件象征着武官的黑色鱼鳞甲胄,腰间还佩着一柄御赐的龙首短刀,一看就知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主。
  
  白衫淡淡一笑,待他喘上了几口气候,才张开口,“荣都尉,辛苦了。”
  
  “还不是拜你所赐……好你个王满修。”武官白了他一眼,终于平缓了吐纳,平息了心神。
  
  “现在的话。”白衫微笑着轻声道,“唤我‘白秀才’便好。”
  
  “……行,那白秀才,你真的不考虑一下上将军的提议吗?”荣都尉擦了把额头上的汗水,“那可是从三品的大官。”
  
  “我不是说了吗?”白秀才微扬嘴角,走至他的身前,伸手轻轻为其扫去了肩上的落叶,“等都尉你哪天能赶在我之前抵达这颗槐树,便与你一同前往雍阳。”
  
  一听这话,荣都尉轻哼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得了吧,王……白秀才,就别假惺惺了的,我哪能追得上你。当今天下,又有哪些人能追得上你啊。”
  
  白秀才轻笑道,“你今天不是比三日前要快上许多了吗?”
  
  “我可是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了的。可你呢?七成?五成?可别说一成都没有啊!”
  
  白衫于其身前盘膝而坐,伸出了三根手指。
  
  只听一声长叹。
  
  “满修啊,我荣哲兴今就仗着比你年长个四五岁,就以兄长身份和你说几句实诚话。你说你不喜沙场,拒绝了那正三品的前将军位也就罢了。”耷着脸的荣都尉吐了口气,“但这锦衣的从三品的大官,说是圣上的首席鹰犬,也不过其实只是坐坐庙堂喝喝茶的轻松闲职。俸禄高、辛劳少、油水多、人脉广,总比你现在在这小郡城中做个酒楼的账房先生要如鱼得水的多。唉,我说你,若是世忧兄还——”
  
  “账房先生也挺好的。”
  
  白衫淡淡道,侧过身,看向了那金灿灿的麦田。
  
  荣都尉也转过身,沿着他的视线,静静地看着那一浪浪的金色海洋。
  
  田园之乐吗。
  
  “唉,也就因为当今圣上是宅心仁厚之主。”荣哲兴摇了摇头,“若是我的话,早就将你捆着带回雍阳去了。”
  
  “荣都尉,慎言!”
  
  “呃……呸呸,大逆不道大逆不道。”
  
  两人互视一眼,随即都忍俊不禁了起来。
  
  就这样静静地在树荫下观‘海’半柱香后,荣都尉一个鲤鱼打挺站起了身来,“走了,明日再来。”
  
  白衫略感惊讶地抬起头,“还来吗?你不是说……”
  
  “来啊,怎么不来。说不定我哪天就成小百人了。”
  
  “额,其实小百人也——”
  
  “你这白秀才可别太得意了啊!”
  
  ……
  
  在那条通往当今天子都城的四方大道上,有这样一座名为‘萍水’的郡城。
  
  它位于雍阳之北,相距百里不到。若是在一个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日子,走上城外的小山头便能看见那作为‘雍华之都’的雍阳城之城墙的依稀轮廓。
  
  郡城不大,也就十来条主要商街;郡城不小,算上来来往往的流动人口,总人口也能有小十来万。
  
  要说原因的话,也许是因为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缘故。无论是去往雍阳还是自雍阳往北而行,都不出意外地会在这萍水郡落脚歇息。无论是想兴风作浪之人,亦或是寻求仕途之辈,整个江湖的三教九流都能于这小郡城瞥见一角。尤其是在每三年一次的会试时,没钱在雍都下榻的穷酸书生们,便都会挤到这座不大不小的郡城之中——指不定以后其中哪个寒门子弟,成了国之栋梁了呢。
  
  一袭白衫,缓缓地于那铺石大道上步行而去。
  
  雍华国国风奢靡,国中无论男女皆多打扮,好敷粉。因此,像他这样总是一袭白衫的素雅书生,其实不算多见——当然,白秀才也无啥银子用来打扮就是了。
  
  当看到几辆装饰华丽的马车出现在街道的那端时,白衫便走到了街道的两旁,为那些鲜衣怒马的贵胄们让了路。
  
  他信步走着,不时与那些街边小铺的老板们打着招募。卖猪肉的刘佬头、做糕点的王师傅、做些红粉胭脂的彭姑娘、售些清雅茶具的孔举人、卖些绣花武具的孙老弟、织些衣物的刘裁缝……而他们见到白秀才,也会自然而然地唤上一声‘白秀才’,说些什么‘又跑出来忙里偷闲啦?’‘小心被掌柜扣工钱’什么的。彼此间亲昵无忌的模样,倒也难看出这白衫其实是个来萍水没多少年的外乡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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