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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五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2)

第四百八十五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2) (第2/2页)

瞿正给自己倒了杯酒,“你怎么关心起写的事?”
  
  他和孟以非接触的时候比梅先生他们多,而且孟以非在他面前也向来少有伪装,他可不知道,孟以非有读的习惯。
  
  分明天天看报的时候,都把略过去不读。
  
  “不是不读,是不重要的东西,最后才读。”
  
  孟以非轻声道,“沈鸿的近况,你知道么?”
  
  瞿正冷笑:“那混账东西就快吃不上饭了,不过,到是有女人缘。”
  
  沈鸿并不是那种特别英俊潇洒的模样,当年瞿老爷给自家孙女挑选夫婿,长得太招人的根本就进入不了候选名单。
  
  当然,也得是眉眼周正,气质卓然。
  
  在瞿家看来一般般的相貌,放在外头,那也是一表人才。
  
  这些日子,沈鸿过得不好,神色间总忍不住流露出些许忧郁,也算是机缘巧合,与登州豆腐坊李家的三夫人就有了交集,最近一段时间是越走越近。
  
  以至于沈鸿一穷二白,只用那一点学校里给的遣散费过活,竟然也靠着人不着痕迹地贴补活了下来。
  
  “听说他最近在闭关写书,看样子立志要以一根笔杆子养活自己了。”
  
  瞿正到不知道这人的文采如何,能不能写出好文章,“看来人家离了瞿家,到还上进了些。”
  
  以前在瞿家,可没听说他还有写作的耐性,每天出去游山玩水,到是也会吟几首诗,好不好的,瞿正也不懂。
  
  孟以非轻轻一笑。
  
  瞿正惊讶:“我一看你笑,心里就打鼓,总觉得没好事。”
  
  孟以非莞尔:“或许。”
  
  那要看沈鸿写的是什么书。
  
  杨玉英读过剧情介绍,沈鸿重生以后也为自己立了才子,他‘写’了一部书,就是这部《大宅门的旧事》。
  
  也不知道沈鸿上辈子是不是认真背过,遣词用句虽说略有不同,可居然写得差不太多。
  
  此书问世,很多读者都颇为喜欢,因为这一家四代人的悲欢离合而或哭或笑。
  
  一本书再版好几次,沈鸿不光赚了钱,还赚了名声。
  
  沈鸿也只有那一部长篇作品,不过之后陆陆续续写了几篇,风格各异,虽然文笔一般,可创意很好,口碑到都不错,差不多有八九年的时间,沈鸿每一部作品面世,销量都很好,他也成了著名作家。
  
  至于那些作品的原作者们如何,谁也不知道。
  
  《大宅门的旧事》原作者叫商衡,四十多岁,家里曾经也是高门大户,后来落败。
  
  他上的传统私塾,从五岁正式开蒙,读了好些年的书,后来接受新思想,开始关注白话文。
  
  这部《大宅门的旧事》,是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开始写的一本白话,但只是写来自娱自乐而已,从没想过能发表。
  
  很久以后,他女儿读过父亲的大作,才付梓出版,一出版就掀起波澜,销量节节高升,很多评论家都开始评论,虽说有吹捧的,有贬低的,可总归得承认这部作品很不错,商衡也一书成名。
  
  孟以非现在就打算让所有人都知道,商衡写了《大宅门的旧事》,还鼓动如梅先生这般有名望的学者一起帮忙润色。
  
  不光是这一本,保险起见,他也找了沈鸿后来会抄的那些作品的原作者,用各种暗示手段去提醒了下,说不定能促使几部提前面世。
  
  如今,孟以非到要看看这个重生的沈鸿是不是天命之人,是不是老天就是非要他成功不可。
  
  如果他第一本长篇,还写《大宅门的旧事》,那孟以非就让他知道,一群大佬同时扇他脸,究竟是什么滋味。
  
  沈鸿现在过得日子有点辛苦。
  
  其实他租住的阁楼环境还行,居高临下能看到一点街景,和一间屋子隔开七八间,住七八户人家比,他拥有自己独立的房间,还很通风敞亮,已经算是相当不错。
  
  无论是沈鸿童年的时候,还是后来他断了腿,浪迹街头时,只有做梦才能有这样安稳的地方可住。
  
  但是现在沈鸿却受不了。
  
  小小阁楼还没瞿家的厕所大呢。
  
  “沈先生,我给你带了碗鸡汤,你趁热喝。”
  
  沈鸿正看着外头不远处的瞿家大宅发呆,听见声音忙出来开门。
  
  过来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女子,形容温婉,面上上了些淡妆,手里提着食盒。
  
  沈鸿连忙接过去:“劳烦云姐姐。”
  
  “别客气,沈先生写作费脑子,得吃些荤腥才好。”外面女子耳尖隐隐有些发红,知道沈鸿要写作,很识趣地没多呆,放下食盒便走人。
  
  “哎。”
  
  沈鸿看着碗里孤零零的鸡腿,一边吃,一边叹了口气,心里叫苦。
  
  鸡腿煮得白烂,着实难吃。
  
  屋子狭小,连转身都困难,颇难受。
  
  此时他到忘了,就连这房子都是那位云姐替他付的租金。
  
  他也不去想,人家给他付租金,还劳心劳力地给他做饭到底是什么心思。
  
  活动了下手腕,他点了灯伏案写作。
  
  现在他写的这本,是商衡的代表作,要在七年后才会出版,是当年最畅销,影响力最大的作品,虽然头几年比它更好的作品也不是没有,但是,唯独这本书沈鸿记忆很清晰。
  
  当年他找到了一份零工,就是负责替黄老爷读这部,黄老爷很喜欢,但是眼睛花了,找了些读书人替他读,沈鸿拿到的活儿,就是这本书。
  
  他被逼着反反复复地诵读了好多遍,拿捏语气,抑扬顿挫都有讲究,他读得简直要吐,不说倒背如流,但也很是熟悉。
  
  如今重生,别的只是稍微有点印象,让他抄,他也很难抄出来,这本却不同,字字句句都记住那不可能,可故事脉络,他再清楚不过。
  
  等他写完这本,他就有钱了,还能在文人圈子里站稳脚跟。
  
  到时候,他会和小金复合,他不会像别人那样三心二意地找别的女人,他这一回,要做个好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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