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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那年夏天

第十章 那年夏天 (第1/2页)

辛辰走后,Bruce本来也要走,但他是这个徒步论坛的名人之一,注册了三年时间,有时发在美国徒步的照片上来,今天突然现身,一下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大家坚决不放他,他只能对辛辰挥下手,跟着车队一块去吃饭。
  
  吃到尽欢而散,Bruce回家,他父母在他15岁时离婚,他随后跟母亲和妹妹移民加拿大,但父亲林跃庆仍留在国内做生意,在本地有房子。他开了门,却发现父亲陪着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坐在客厅。
  
  “乐清,介绍一下,这位是路非,现在和你小叔叔的公司正在合作项目,他有事想找你谈谈,已经等你很长时间了。”
  
  Bruce的中文名字是林乐清,家人当然习惯用这个名字叫他,他和路非握手,同时扬起眉毛,“你好,想必不是找我谈生意,对吗?”
  
  路非笑了,“我叫你乐清,你不介意吧?方便的话,我们去楼下咖啡馆坐坐。”
  
  林乐清家离本地晚报社不远,报社对面有家绿门咖啡馆,装修雅致,虽在这个相对僻静的路段,但生意一直不错,两人对坐,各叫了一杯咖啡。
  
  “说起来,我们有点扯得比较远的亲戚关系,乐清,你的小表叔苏哲是我姐夫苏杰的弟弟,而且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三个月前,我陪苏哲去过你的宿舍。如果再说远一点,三年前在深圳举行的苏哲的婚礼上,我们也应该见过。”
  
  林乐清恍然笑道:“难怪前两天在酒吧碰到你就觉得面熟,对,那天我回宿舍,你正好出去。小叔叔说你和我是校友,也是那个学校毕业的,大概想自己到学校走走。”
  
  路非苦笑,他当时和苏哲去美国公司总部商谈风投基金参股昊天新项目的具体事项,办完公事后,苏哲说起要去探望就读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几年没见的侄子,路非三年前毕业于那边的Hass商科研究生院,刚好也想趁周末回去看看老朋友,于是两人买机票,一同由纽约飞到旧金山。
  
  到了林乐清的宿舍,他的室友说他马上回来,请他们稍等,路非却一眼看到墙壁上挂的众多照片中的两张。其中一张是在山顶,背后是霞光下的云海,景色壮美得难以形容,一个穿深灰色冲锋衣的女孩侧头凝神看着远方,头发被风吹得飞扬,显然是抓拍,她并没注意到镜头的存在;另一张背景明显是医院病房,单调的白墙、白床,旁边有竖立的输液架,一个男孩子和刚才那个女孩靠在一起,他们都穿着蓝白两色条纹的病员服,显得苍白憔悴,却直视镜头,笑容十分开心。
  
  路非大吃一惊,单独那张自然不必说,合影上的女孩子瘦得下巴尖削,头发剪得短短,可漆黑的眉毛、明亮的眼睛,左颊上一个酒窝隐现,正是几年没见的辛辰。
  
  苏哲见他留意看这两张照片,笑道:“这男孩子就是我侄子,他爱徒步,三年前和照片中的女孩结伴穿越秦岭,险些送命,当时出动武警入山搜救,弄得实在轰动。”
  
  “三年前吗?具体什么时候?”路非回头看着他,声音有点艰涩。
  
  “我那年六月底在深圳结婚,他回国参加完婚礼后去的秦岭,应该是七月初。路非,怎么了?”
  
  “没事,苏哲,我先出去走走,我们待会儿见。”
  
  路非无法按捺住心头的震动,匆匆出去,和刚回来的林乐清擦身而过。
  
  绿门咖啡馆门边风铃轻轻一响,一个穿着黑色小礼服裙的美丽女子走进来,她肌肤如雪,头发松松绾着,随意垂下几绺,极有风情。咖啡馆里不多的客人几乎全禁不住注目于她,她却仿佛对所有目光都没有感觉,径直绕过柜台进了里面。
  
  林乐清笑道:“天哪,这家店没换名字已经叫我吃惊了,没想到老板娘还是这个美女,好像叫苏珊吧。我15岁那年移民加拿大,临走的前一天,我爸非要跟我谈心,带我到了这里。那天头次看到她,着实把我惊艳到了,一颗少男的心跳得怦怦的。想不到七年过去了,她竟然一点没变。”
  
  路非只扫了那边一眼,显然并没留意老板娘的容貌,“我们之间又有一个巧合,乐清,我也是七年多前离开这个城市去美国的。”
  
  “那我猜,你经历的告别应该比我来得浪漫。我当时是15岁的别扭男孩子,正恨着爸爸,一句话也不想跟他多说,要不是看到美女老板娘,那个晚上大概会郁闷死。”
  
  这样风趣开朗的林乐清,让路非没法不微笑了,“不,和我告别的是一个快18岁的倔强女孩子,那场面一点都不浪漫,可是我忘不了她。”
  
  “我没猜错的话,那女孩是合欢,也就是辛辰吧,我叫习惯她的网名了。”他看路非诧异,笑道,“我父亲介绍你叫路非,我就知道你想找我谈什么了。”
  
  “合欢。”路非重复这个名字,出现在眼前的是那个摇着合欢树干让花瓣纷扬散落一身的女孩,他有点不相信地问,“这么说……她对你提起过我?”
  
  “不,她什么也没说,可是三年前,在太白山上,她发着烧,我照顾她,她在半昏迷中曾经拉着我的手叫路非这个名字,我印象很深。”
  
  路非紧紧握住面前的咖啡杯,指关节泛出白来,良久他才开口,声音有了一点低哑,“那天在你宿舍,看到小辰的照片,听苏哲说起,我才知道她曾经跟你穿越秦岭遇险,不要说我,她家人全都不知道这件事。”
  
  “徒步出发前,每个人都要填家人的联络电话,只有她因为来得最晚,不知怎么的就没填,出事以后,俱乐部的人很快找到了我父亲,可怎么都联络不到她家人。她在医院里也拒绝透露家里的电话,本来我以为她是独自生活,不过后来听见她给她大伯打电话,显得很轻松,只说想在西安多玩几天。”
  
  路非看着前方出了一下神,低声说:“我回去后上网查了,报道全都很简单,我反复看你们穿越的路线,搜集相关的徒步信息,就是找不到关于你们两人被困的具体情况。”
  
  “当时很多记者来医院,我倒是无所谓,但合欢拒绝接受任何采访,我当然尊重她的意见,只让我爸爸出面应付他们,同时感谢武警的高效率搜救行动。”
  
  “方便对我讲得详细一点吗,乐清?三年前,我回来过这个城市,就是你们出发徒步的那个时间。我确实想在做某个决定之前,回来见一下小辰,可没想到她为了避开我,会弄得自己差点送了命。”
  
  “她是为了避开你吗?”林乐清皱眉沉思,他想,会在病中反复呢喃某个人的名字,却贸然加入一个艰苦的徒步只为避开他,确实是个让人不能理解的选择。
  
  “我为了参加那个七天徒步,做了很长时间的准备。至于合欢,我们以前不认识,我只知道她最后一个跟帖报名,最后一个赶到西安的集合地点,带的装备并不齐全,但她说她从18岁开始参加徒步,户外经验足够应付这条线路,看上去没什么问题。”
  
  那是一条十足自虐的路线,七天行程,全程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需要翻越10多座海拔在3400米以上的高山,而且沿途没有任何补给的地方,就是说所有食品都得随身携带,加上帐篷、炉头、气罐等各种装备,女性的负重都超过了20千克,男性负重大多超过了25千克,是名副其实的重装徒步。
  
  太白山的景色壮美,石海、草甸、原始丛林、荒原直到第四纪冰川遗迹等各种地貌齐全,夏天不知名的各色野花随处盛放,那个时节正好高山杜鹃也开到尾声,十分绚烂,可是大部分路线其实没有路可言,只能踏着羚羊等野生动物行进的痕迹前进,气候更是瞬息万变,阴晴不定。他们出发的时间是七月初,个别山顶仍有隐约积雪,山上宿营地温度在0~10℃之间,而且正当雨季,山间暴雨浓雾说来就来,全无征兆。
  
  第二天下午,就有三个队员或者出现轻微高山反应,或者不适应艰苦路况,退出了行程,由俱乐部工作人员护送下山。辛辰带的帐篷并不符合规定,已经被留在山下,与她合用帐篷的女孩退出,她被领队指派与林乐清同住一个帐篷。有漂亮女孩“混帐”,林乐清自然开心,哪怕这女孩总是若有所思,并不怎么说话。当然,在那样的高强度穿越中,闲聊的人很少,可到了休息和晚上宿营时,大家都谈笑风生,而她仍是沉默的,眼神飘向远方,明显心事重重。
  
  第三天天气不错,夜宿将军庙,满天繁星璀璨明亮,似乎触手可及,并坐仰望星空,他们才有了第一次算得上对话的交谈。林乐清意外地发现,两个人以前竟然曾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
  
  “她一路都毫无抱怨,紧紧跟着队伍,表现得能吃苦,也很有经验,吃什么食物都不挑剔,喝从石缝里接的水也没像另外的女队员那样大惊小怪。”
  
  路非有一点洁癖,他想艰苦他应该并不怕,可那样的饮水大概就有点接受不来了,记起辛辰曾自嘲“馒头掉地上都能捡起来拍拍灰接着吃”,倒真是一点没夸张,难以想象那个曾经挑食挑得厉害的女孩子经过多少的户外磨炼,才到了这一步。
  
  “到了第四天,上午下起了小雨,等我发现她因冲锋衣渗水感冒低烧,只是自己吃药硬扛着的时候,已经晚了。她越走越慢,我和她落在后面,过了雷公祠就跟队伍失去了联系,在一大片原始落叶松针林迷失了方向。”
  
  那天雨并不大,可是雾十分浓,辛辰的步子显得沉重而迟滞,仿佛被泥泞的山路绊住,林乐清要接过她的背囊,她摇头谢绝,哑声说:“没事,我撑得住,你先走吧,我一会儿就跟上来了。”
  
  后来她没法倔强了,只能任由林乐清将背囊夺过去。
  
  “晚上我们只有独自扎营,倒霉的是我在周围没有找到清洁的水源,还碰上了一只落单的野生羚羊,这种动物看着温驯,其实很危险,据说太白山里每年都有羚羊顶死人的例子。我算走运,闪避开了要害,但还是被顶了一下。”
  
  林乐清勉力支撑着回了帐篷,躺在辛辰旁边,想等疼痛缓解下来。她正陷入半昏迷中,突然抓住他的手,喃喃地说:“路非,不要走,不要走,我害怕。”
  
  她的手劲突然大得出奇,拉扯牵动他被撞的锁骨,顿时疼得他眼冒金星,他只能咬牙忍着,柔声安慰她:“好,我不走,放心,我就在这里。”
  
  辛辰好一会儿才安静下来,却仍握着他的手不放,林乐清努力用另一只手抚摸自己被撞的地方,确认应该是锁骨骨折了,幸好隔着冲锋衣和里面的两层抓绒上衣,没有开放式伤口,他不禁苦笑。
  
  他原本计划,等第二天天亮后利用指北针辨明方向,放弃一部分负重,背上辛辰赶往下一个宿营地,找水时正盘算着才买的单反相机和镜头要不要扔掉,着实有点心疼。可是现在受了伤,就几乎完全不可能背人赶路了。
  
  林乐清躺了一会儿,还是撑着爬起来,找出退烧药、消炎药强喂辛辰喝下去,自己也吃了止疼药,然后睡觉。第二天,辛辰仍然低烧着,人却清醒过来,吃了点他煮的面条,突然说:“Bruce,你先走吧,去找救援,再回来接我好了。”
  
  林乐清正在心中仔细考虑着几种可能的选择,他承认辛辰的提议算得上明智,可是想到昨天用力抓着他的细细手指,想到那个带着绝望的低低呢喃,他做不到放她一个人在这里,“你不害怕吗?”
  
  她看着他,因发烧而有些迷离的眼睛却十分平静,“没什么可怕的。”
  
  她看上去真的毫无畏惧之意,似乎并不介意独自面对一个人的荒凉甚至死亡。林乐清笑了,“好吧,那我害怕,我怕一个人赶路,尤其是受了伤的情况下,我不确定我能撑着走多远。我看这样吧,这一带地势平坦,又背风,我们应该没有偏离路线太远,最好留在这里等救援,不要分开。”
  
  “是我拖累了你,”她轻声说,“如果不是迁就我的速度,你就不会掉队,不会迷路,更不会受伤。而且现在你把你的睡袋、防潮垫都换给了我,万一气温下降,你也会感冒的。”
  
  林乐清户外徒步的经验很丰富,到美国读书的头一年就和同学相约去洛基山脉穿越过,此行前他研究资料,针对气候做了充分准备,带的帐篷、防潮垫和睡袋都很适合这样的高海拔宿营,而辛辰带的只是普通徒步装备,在此地的低温下明显不够用。
  
  “我们出来就是一个团队,我相信领队会呼叫救援来找我们,不会扔下我们不管,同样你也得相信,我不可能放弃你。”
  
  这个不到20岁的大男孩语气轻松,但自有一股让人信服安心的气度,辛辰垂下眼睑,叹息:“请做最理智的选择,不要意气用事。你随时可以改变主意,我绝对不会怪你。”
  
  这个讨论到此为止了,他们在一片广袤的松林边缘宿营,第二天,太阳出来,不远处的草甸上成片野花盛开,季节迅速从夜晚的寒冬过渡到了和旭春日的光景,可是两人都知道,这里的天气是反复无常的。
  
  他们捡拾了木柴,到开阔处生成篝火,尽力让烟看上去浓密一些,希望能让救援的队伍早点找到,但到了下午,天阴下来,又开始下雨,两人只能蜷缩在帐篷里。
  
  辛辰清醒时,会与乐清聊天,乐清发现她是健谈的,并不像头几天看上去那么沉默寡言。但她说的全是从前徒步的见闻,以及他们共同生活过的城市,一点没涉及其他。
  
  到他们迷路的第三天,她热度上升,面色潮红,嘴唇干裂,林乐清用湿毛巾给她敷额头,收集了雨水,隔一会儿就强喂水给她喝,但她还是开始有了脱水的迹象,她再没抓紧他的手,可是偶尔嘴唇微微开合,呼唤的隐约仍然是那个名字。
  
  在几乎绝望的时候,雨停了,林乐清尽力搜罗可以点着的东西,重新升起火,由户外救援队、村民和武警组成的搜救队伍终于找到了他们。
  
  “我们的确比较幸运,领队处理得很及时,发现我们掉队后,第一时间向管理处求救,大概还强调了一下我拿的加拿大护照。”回忆那样接近死亡的日子,林乐清并没什么余悸,反而笑道,“我们被抬下山送进卫生院,我父亲接到电话已经赶过来了,马上把我们转到西安市区医院,算是捡了一条命回来。”
  
  路非从美国回来后的那段时间如同着魔般收集着网上所有与秦岭太白山徒步有关的资料,知道林乐清完全没有夸张,几乎每年都有游客、驴友和采药的山民在山中失踪遇难,迷路、失温、遭遇野兽……各种原因都可能致命,而辛辰在那种情况下能活着回来,实属侥幸。
  
  他的手在桌下紧紧握成了拳,他无法想象,听到他要回来,是什么样的念头驱使她做出逃离的决定,在他的印象中,她一直都是倔强而从不躲闪的。
  
  路非与林乐清道别,出了绿门咖啡馆后,几乎下意识地开车来到辛辰的住处,站在楼下看着那个没一丝光亮的窗口,他不记得他曾多少次站在这里这般仰望了。
  
  七年前,路非到美国念书,辛辰考上了本市一所不起眼的综合性大学,搬去宿舍,同时拒绝接他的邮件,两人一下彻底失去了联系。接下来,他只能在与辛笛互通邮件时问一下她的近况。
  
  辛笛给他的消息都是只言片语:她学的平面设计专业,她交了一个男朋友,看上去不错,她好像突然很喜欢旅游了,她业余时间做平面模特,我爸爸不愿意她干那个,她和男友分手了,她在婚纱摄影公司兼职,她又有了一个新的追求者……
  
  每次接到这样的邮件,他都会反复地看,试着从简单的字句里组织出一个比较完整的生活,然而只是徒劳。
  
  他父亲一向对儿女要求严格,并不主张他们求学期间随意往返。他在留学第二年圣诞假期才头次回国,那时他父亲早就调往南方任职,举家南迁。他姐姐临产在即,他待到小外甥出世,假期已经将近结束。
  
  路非应该去北京乘飞机回美国,却还是忍不住悄悄买了机票过来,然而辛辰家的门紧紧锁着。他打电话给辛笛,并没说自己在这个城市,只和她闲聊着,然后状似无心地问起辛辰,这才知道辛辰在昆明做生意的父亲那边过寒假了。
  
  他只能祝辛笛全家新年好,怅然地放下电话,也是和现在一样,仰头看那个黑黑的窗子。
  
  天空飘着细细碎碎的雪花,阴冷潮湿,他从温暖的南方过来,穿得并不多,可还是信步走到了市区公园后面一条僻静的路上,隆冬时节的傍晚,又赶上这样的天气,这里几乎没有行人。
  
  就在路非出国的一年前,他曾陪着读高二的辛辰在这里散步,那时正值四月底的暮春时节,空气温暖,预示着这个城市漫长的夏天快要开始了。
  
  从那年上半年开始,辛开宇突然反常地再没出差,也没到处跑,几乎天天在家了。辛辰上到高二下学期,学校已经开始每天晚自习再加上周六全天补课,路非不方便到她家帮她补习,只能偶尔约在星期天带她出去吃点东西或者走走。
  
  路非怕耽搁辛辰做功课,总是早早地送她回家。那天她的四月调考成绩出来,考得相当不错,年级排名上升到了150名以内,能算中等偏上了。路非露出赞许的表情,带她去看电影放松一下,出来以后,辛辰却坚持不肯回去。
  
  “明天还要上课,早点回家休息不好吗?”
  
  “陪我走走吧,路非,我最近做作业都要做得崩溃了,就当是考试奖励好不好?”
  
  路非知道自己读过的中学出了名的功课繁重,而辛辰自从看樱花那天答应他好好用功后,也确实收敛了玩心,最近都算得上埋头学习了。他不忍拒绝,陪她沿公园后面漫无目的地走着。
  
  “我最近很开心,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爸爸总在家呀,他差不多每天晚上陪我做作业,给我买消夜回来吃,逼我喝牛奶,他说尽量这样照顾我到高考。”辛辰笑盈盈地说,“还有你也总过来陪我。”
  
  路非叹气,只觉得她爸爸做的明明是一个父亲早该做到的事情,可是看辛辰笑得酒窝隐现,眉眼弯弯,甚至将他与她父亲并列,明显是与他十分亲近了,当然也开心。
  
  她拉他衣袖,“我要吃羊肉串。”
  
  路非看着那烟雾缭绕、肉串暴露在空气中、卫生状态可疑的烧烤摊,不禁皱眉,“还是吃冰激凌好了。”
  
  他刚刚拒绝了她要吃冰激凌的要求,理由是天气并不热,小心胃痛,现在想两害相权取其轻,可是辛辰接过他买的蛋筒,一脸得逞的笑,他顿时知道上了当,只能好气又好笑地拍下她的头。
  
  他们顺着这条安静的林荫道走着,四月底的风暖而明丽,吹得人有几分慵懒之意,暮色薄薄,天迟迟不肯彻底暗下去。她挽着他的胳膊,夕阳将他们的身影长长投射在前方。
  
  前面不远处有个30岁开外、衣着整齐的男人突然在一棵树下停下,左右看看,居然开始爬树。路非不免惊奇,辛辰饶有兴致地驻足看着。那男人低头见有人看,有点赧然,自我解嘲地说:“女儿养蚕玩,买的桑树叶不够吃,好容易找到这里有棵桑树。”
  
  辛辰笑着说:“以前我爸也给我摘过桑树叶回来,我正想呢,他是不是也是这么看四下无人,然后爬树的。”
  
  树上的男人被逗乐了,“闺女折腾爸爸,天经地义。”
  
  “喂,你别把花碰掉了,可以结桑葚的。”
  
  那人笑着答应:“好,等结了桑葚让你男朋友来爬树摘,当爸爸的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
  
  他们都忍不住笑了,两人继续往前走,没过多远,辛辰突然又停住脚步,“哎,碰到同学了。”
  
  路非连忙拉她靠到路边一棵大树边,借着微暗的天色,可以看到从前面公园侧门出来的一对少男少女,手牵手向对面车站走去。辛辰笑得鬼鬼的,“那男生就是我们学校的百米冠军,女生是我同班同学。”
  
  路非好笑,敢情小孩子们都在抓紧那点有限的空余时间恋爱,“他不是一直追求你吗?”
  
  “谁会那么傻,人家不理还要一直追。”辛辰一点不上心地说,“这女生是我们班团支部书记,平时可道貌岸然呢。”
  
  “别乱说,这词用得不恰当。”
  
  “你当给我改语文作业啊?那什么词好?一本正经,假模假式。”辛辰越说越好笑,“还是装腔作势?”
  
  路非无可奈何地揉她的头发,“你也在约会啊,还笑人家。”
  
  她靠在他怀里直笑,“可是我没装纯情玉女,我也不怕人看到。”
  
  路非暗自惭愧,他的确不愿意被她的同学看到。他背靠大树,双手环着她,笑着问:“那我装了吗?”
  
  辛辰抬头认真地看着他,他眉目英挺,目光满含温柔和笑意,让她觉得自己如同刚才举在手里的冰激凌一样,可以一点点融化在这个注视里,“你没装,你天生正经,我喜欢你这个样子。”
  
  这个表扬听得路非有点汗颜,好吧,天生正经总比假正经要强一点,他认命地想。他俯下头亲一下她甜蜜柔软的嘴唇,命令自己不许流连,然后对自己自嘲地说:尤其是现在,你似乎也没有太正经到哪里去。
  
  他们绕着那条路一直走,辛辰一直兴致勃勃地跟他说这说那,一会儿说到读小学时和辛笛合伙养蚕,辛笛怕妈妈说,不敢拿回家,全放在她这里,等到结了白的黄的茧,两人兴奋得各分了一半,辛笛悄悄带回去放抽屉里,却不提防过几天里面有飞蛾破茧而出,一开抽屉满屋乱飞,惹来妈妈好一通责怪;一会儿又指着路边的树告诉他,这叫洋槐,树上的白花正开得茂盛,要开没开时才最好吃,以前奶奶用这个给她做过槐花饼,带着清甜,十分美味。
  
  直到夜色深重,走得再也走不动了,辛辰才答应让他送回家。到楼下,正碰上辛开宇也往家里走,辛辰不像别的女孩身边有男生就要躲着家长,她大大方方叫“爸爸”,他回头,路非不禁惊奇他的年轻。
  
  那会儿辛开宇才35岁,看上去大概只有30出头,更像一个哥哥,而不是一个父亲,他本来若有所思,看到女儿马上笑了,把手搭在她肩上,“疯到这么晚才回吗?”语气却没一点责备的意思。
  
  辛开宇不像别的有个成长中漂亮女儿的父亲那样,对陌生男孩子一律严厉审视,他只是漫不经心地打量了一下路非,然后和女儿进去,走进黑黑的楼道,辛辰回头对路非微笑摇手,她的笑容和那个春日一样深深嵌入了他的回忆中。
  
  那样的春日景致如在昨天,那样的笑语如珠似乎还在耳边萦绕。
  
  眼前这条路寂静无人,洋槐和桑树全都枝叶光秃,一派冬日萧瑟光景。阵阵寒冷北风呼啸而过,路非呼吸吐出的白色热气马上就被吹得七零八落,细碎雪花沁湿了他的外套,让刺骨的寒意直透进体内。
  
  他想,也许真的是再没有缘分了。缘分,这么俗气却又这么万能的一个词,似乎能够解释人与人之间所有的离合际会,却解释不了他动用全部理智来说服,却也放不下来的那份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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