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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看对眼了(修情节)

8 看对眼了(修情节) (第2/2页)

展珏转一转眼珠子,不着痕迹的大量了一下周围的暗卫,唔,好像现在拔腿溜走有点难哦,那就先跟他回去吧,等到看守松点的时候再溜。点点头,“跟你走可以,不过我要给我的两位爹爹留封书信,省得他们担心我。”李天源霸气一挥手,自有识眼色的侍从恭敬奉上全套的文房四宝。展珏把疑问压在心底,大笔一挥工工整整的写下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写到一半忽然抬头看着旁边盯着他信纸的人,“我们要去什么地方啊?”
  
  听说自家樱后有两位爹爹以后,李天源不禁想到十多年前他和堂兄来这附近的时候的事情。当年正赶上一年一度的集市外加花灯节,很是热闹。而对于从小见过无数繁华宫宴的小太子来说,所有的花灯加起来也比不上灯火映照下那被俊美到刺眼的男子抱在怀中的小娃娃天真无邪的笑容来得耀眼,几乎被灼伤的地步。最美好的记忆不会随着时间的冲刷而淡去,反而会愈加凝实,经久不衰,最终发酵成难以言喻的醇香美酒。下意识摸摸腰间荷包里的白玉坠子,那是那个孩子留给他的唯一的纪念,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在见到了呢~
  
  “嗯?啊,哦,是去皇城。”被略带沙哑的变声期特有的声音拉出了想入非非中,楞了一下赶紧回答自家樱后的询问。没错就是他家的,他已经认定这个刚见面不久,甚至是连话也只说过一句的俊秀小少年,因为他给自己的感觉很好,无论从伴侣还是从帝后的角度来讲,对方都是相当合适的人选,是能帮助这个国家渡过难关的人。为了把他光明正大的留在自己身边,必须要奋发了,现在的努力尚且不够,再拼一下也是可以有的。
  
  这厢小夫妻看对眼了,勾勾搭搭就回去了,那厢目睹了全部过程的两位爹爹很愤怒,特别是脾气暴躁的白爹爹,简直不能忍,要不是展昭拉着,分分钟就要从藏身的大树后面蹦出来,打死那个诱拐他家小宝贝的大尾巴狼——傻爹爹,鉴定完毕。“好了好了,不要气啦。”展昭抱着他家炸毛的小白耗子不停顺毛安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你也知道,变成这样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看着他家耗子愤怒的好似要喷火的小眼神,斟酌一下语言,尽量降低小白对未来儿婿的敌意,“第一次下山就碰到了也好,省得遇到坏人,现在就不用担心不知世事艰辛的小珏会被欺负了。”
  
  大概觉得展昭说的也在理,或者是他再怎么心疼儿子也不能阻止世界的发展,而且下面那个大尾巴狼也是儿子命中注定的良配,只能磨一磨牙,在眼前健硕的肩膀上发泄性的恶狠狠咬一口,尖利的牙口瞬间留下了一个完整且饱满的圆形——五爷的牙口太好了。展昭不着痕迹的皱皱眉头,搂着还赖在他怀里不起来的小白,跳下茂盛的大树,站在官道旁边眺望着绝尘而去的车队。
  
  白玉堂抬起埋在展昭肩膀的脑袋,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静默良久,长长舒一口气,“我们也跟着去吧,这是我们的责任。”展昭当然点头同意,本来他也是如此打算的,像他那种把责任刻进骨子里的人,绝对不会做一些半途而废的事情,答应了就要做到底,是他多年来或者说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和唯一的原则。至于其他的忠君爱国什么的,全部随着本来身体的死亡而一同留在了厚厚的棺材中,深埋在地底下不会再见到日出日落。
  
  从小养大的孩子,即便不是亲生的经过十五年的养育和昼夜相处,亲缘已经深深埋在心底难以割舍了。二人匆匆回到山顶的小院子,把一些重要的东西拾掇一下,其实也没什么当紧的,衣服之类的随时可以采购,关键是要有充足银子,才能底气十足的游遍大江南北,不对,是追儿子到天涯海角。虽然人家并不是很需要他们这两跟极其粗壮的蜡烛。
  
  要赶路当然称手的工具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不差钱的二人来说,上好的宝马任意挑选,而从大宋朝穿来的两个不了解行情的土包子,对于眼前叫不上种类的各种马匹很是茫然。那已经不是杂叫马的问题了,好像是骡子或者是驴之类的动物吧,根本算不上马。店主是个精明的商人,一看二位顾客气度不凡,身上的衣服料子更是价值千金的上等丝绸,好话像是不要钱一般一筐一筐的往出倒。“哎呀,配得上您二位的马要往里走,外面这些是准备给一般人的。”这话说的很巧妙,既不会得罪旁边站着的客人,又为自己的店做了宣传,招揽到更有钱的顾客。
  
  进到后面马厩的二人终于见到了能叫得上种类的马匹,再也不用两眼一抹黑了,世界的诧异还蛮大的嘛。善于察言观色的店主再接再厉,“看来您二位很是满意啊,这是我家独有的从草原花大价钱买来的野生马匹,与外面那些差别只能用天上地下来概括,您二位意下如何?”果然还是有地区差异性的,以往在大宋朝常见的,大型马场都有的汗血宝马在这个时空居然变成了有钱也难买到的天价商品,要是被和陷空岛的其他兄弟们知道一定会捶胸顿足、撕心裂肺地请求五当家也就是白玉堂开辟在圣樱国的商路——商人的本性就是逐利,陷空岛更是商人中的翘楚,武力爆棚颜值有白玉堂负责拉高整体水平,何愁没有商路呢。咳咳,商人附体的五爷习惯性想了许多。
  
  财大气粗的白玉堂当仁不让的挑了一匹看得上眼的白马,五爷的习惯,穿的和用的都喜欢洁白的白色。马的品相不错,浑身没有一丝杂毛,四肢健硕有力,看起来就是脚力上佳的宝马。展昭比起外观来,更加注重实用性,挑了一匹样貌普通身姿健壮的浅色马,同样是典型的汗血宝马,而且是最大众的颜色,价钱自然会优惠上些许。
  
  交通工具也有了,二人就此踏上了追儿子的道路。他们倒是不担心儿子会吃亏,这一点即便四溺爱孩子的白玉堂也难以否认,展珏完美继承了那猫的黑肚皮,外表看起来很纯良,内心指不定怎么算计呢,而且擅长利用自己脸嫩的优势,让周围人放松戒备的同时出其不意,不着痕迹不费吹灰之力达到自己的目的。
  
  人有失蹄(你没看错),常言道智者千虑还必有一失呢,再厉害的算计都比不过命运的捉弄,所谓天意不可违说的就是眼下惨状最贴切概括。展珏一觉醒来,忽然发现没有果睡习惯的自己变的光溜溜了,再加上身上的红点点,和腰酸背痛的身体,呵呵,被两位无良的爹爹熏陶已久的展珏当然知道那是何印记,也很后悔为什么当年顺从了白爹爹的话,而没有好好和展爹爹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以至于吃了莫名其妙的亏,连带着拥有了了出生以来头一次的“想要时光倒回”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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