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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四章 归天

第七百九十四章 归天 (第2/2页)

她只能带着喜字,回归混沌,权当自己也完成了一次婚礼。
  
  更何况,她做得还算不错,陆锋结婚了,虽说不是和自己,但莫瑗瑗也很喜欢陆锋,这就足够。
  
  她的手掌,轻轻抚过厨房里的灶台。
  
  上面还有一些难以祛除的油渍。
  
  她想起当年家里穷苦,自己和陆锋每天只能用白萝卜炖汤,而所谓的肉,也都是便宜的肉末,甚至连骨头都舍不得买。
  
  每一次熬完一锅汤,就着米饭或面条,就能吃上好几天。
  
  房间内的摆设,和离开时候一样,有些记忆,不是因为记在脑海里,而是刻在肌肉里。
  
  当年,她身体冰寒,陆锋抱着她给她取暖。
  
  当年,他们经常有一顿没一顿,陆锋总是咬咬牙,先将肉给自己吃。
  
  当年,陆锋甚至辍学了一段时间,去外面打工,后来被她知道,哭死哭活要让他回去学校。
  
  现在想来,漫漫有些后悔。
  
  自己是混沌规则的一部分,又不是人,怎么可能会饿死。
  
  她还记得,万年之前,星妖来到了她的面前。
  
  那个时候,她还是混沌规则的一部分。
  
  混沌,很复杂,但也很简单。
  
  它在不断的演化,只是一道规则,很难会去主动学习。
  
  那一天,星妖来了。
  
  他用自己的力量,引导着混沌,分化出一部分的力量,随机飘向宇宙。
  
  这道力量,在万年之间,经历了许多变化,最后漫漫的降临到地球,附在了一个普通人家的母胎内。
  
  于是,漫漫就诞生了。
  
  从此以后,漫漫的见识,就是混沌的见识。
  
  漫漫的苦难,就是混沌的苦难。
  
  漫漫的学习,就是混沌的学习。
  
  漫漫的喜欢,就是混沌的喜欢。
  
  所以,混沌也偏向于陆锋。
  
  陆锋能够在这条路上走这么久,是因为漫漫的喜爱。
  
  所以,他获得了混沌的垂涎。
  
  漫漫的眼睛,扫过这里的每一个角落,似乎要将其紧紧烙印在自己的脑海里。
  
  这里的一切,都会忘记吧。
  
  但她还是舍不得。
  
  她不怨恨当年,星妖将她引导出来。
  
  她体会过地球上的一切,虽然很苦,但有人在她身边却很幸福。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她要去自己该去的地方,去完成自己应该要尽的责任。
  
  她最后,看了这里一眼。
  
  这个地方,是她最留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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