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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心有魔障

第十三章心有魔障 (第1/2页)

苍茫山山高千仞,险峻无比,占地百里,宽广无比。因苍穹殿被人所知,苍穹殿者,好弄音赋,分为九宫,分别掌管琴,瑟,钟,鼓,箫,笛,琵琶,唢呐,二胡,天下好乐者无不向往,几乎拜入苍穹殿者数不胜数,但只有天赋极高者才会被收入门墙。
  
  现任殿主断指张击乐,白发白须,脱离尘世,不食人间烟火,常与三两好友游于山中,朝饮露,晚食霞,苍茫山之大,门徒偶尔遇之,不可常见。
  
  张击乐一生收徒两人,首徒高遇龙,学击钟,小徒王十一,学古琴。山中大小事务都由高遇龙打理,高遇龙才华出众,文质彬彬,九宫宫主无不喜爱,对于高遇龙打理苍穹殿无不伸出援手指教,打算培养成下一个苍穹殿殿主。小徒王十一,天生十一指,右手多一指,为人虽古灵精怪,但又极为讲义气,喜爱惹祸,但从不推卸责任,是故全殿上下,人缘极好。
  
  苍茫山位于沧州城城外二十里处,叶逍遥等人第六日终于到达,叶逍遥抬头望着山,深吸一口气,“钟灵敏秀,人杰地灵,苍茫之山,苍穹之殿,终日与音乐为伴,可以修身养性。”
  
  胡莫愁看着前面隐于云海的苍茫大山,正值东方太阳初起,阳光透过云海,光芒万丈,云雾被染红,大山披锦衣。
  
  胡莫愁喃喃道:“想不到世上竟有如此美景,不枉我八百里路程赶来。”
  
  叶逍遥笑道:“天下美景数不胜数,在天启苍茫山不是最美的山,也不是最大的山,更不是最好的山,但却是灵气最充足的山,天下豪杰无不向往,想沾染一些灵气,让自己看起来更出尘一点,哈哈。”
  
  吴尔煞有其事的点点头。道:“我家的那座山头上插满了无数的宝剑,每日太阳升起之时我都被我爹爹赶到山头静坐,你根本想不到太阳照在几万柄剑上反射的光芒有多刺眼,所有的剑都像是活了过来,像巨龙一样挣扎着想要突破天空的束缚。想比之下,这座山虽然钟灵敏秀,到缺少睥睨天下的霸气。”
  
  胡莫愁反手在吴尔的头上抽了一记,“小小年纪你懂什么。”
  
  叶逍遥对吴尔报以同情,四周张望一下,道:“你万剑山的宗旨和苍穹殿不同,立誓要成为天下第一的剑宗,而苍穹殿无欲无求,只是喜好音乐,心性淡泊,两者虽然都是十大门派,各有所长,没有什么好比较的。”
  
  胡莫愁看着苍茫山,好奇的看着叶逍遥一眼,道:“你说他们无欲无求,如果给他们看到流云佩,你说他们会不会争夺起来不死不休。”
  
  叶逍遥脑中想着仙风道骨的张击乐,想着文质彬彬的高遇龙,想着古灵精怪的王十一,摇摇头道:“我不清楚别人,但是苍穹殿的殿主不会这么做,他的大徒弟不会,小徒弟也不会,或许我现在不应该上山,带着流云佩就像带着天底下最危险的武器一样,可能不知不觉中就伤害了别人,我怕我会给苍穹殿带来灾难。”
  
  胡莫愁心高气傲,霸气的说道:“天底下没有危险的兵器,只有危险的人,我魔教自古至今就扮演着这样的角色,所以对于我魔教来说,没有人惧怕危险。”
  
  魔教中人性格孤僻,人格有极大的缺陷,行事疯狂,不顾后果,而且爱好特殊,有人喜欢收集人皮,有人喜欢收集头骨,还有人喜欢每天饮血,有人喜好交合,有人喜欢以折磨别人为趣,看着别人生不如死。但是他们唯一相同的一点就是不敢背叛胡寄奴,因为背叛胡寄奴的人不是一个死字就能解决的。
  
  叶逍遥摇摇头,轻声道:“我日日与危险相伴,从不退缩,但是他们喜欢过安稳的生活,我就不应该将危险带给他们,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我们不应该破坏。”
  
  胡莫愁听着叶逍遥充满正义为他人着想的话就充满气氛,道:“世上有几个人能选择自己的生活?不要说这些无谓的话了,你不能,我不能,皇帝不能,圣人也不能,武榜前十不能,天下第一也不能。我从小就想有我的母亲能爱我,但是我连我母亲看都没看过,我想过有母爱的生活,但是我过不了,我想要一个伙伴陪我一起玩耍,但跟我一起玩的人都死了,我从来过得都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一直都活在空旷,巨大却永远看不到阳光的魔宫里,唯一的温暖和光芒是用死人身上熬出的油点在白森森的头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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