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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相知

9 相知 (第1/2页)

齐大哥走后,我把东西都搬到阿阳的酒吧,准确来说,应该是他家。当我把东西都搬上二楼,对着眼前这片空旷的地方,完全说不出话。
  
  他居然住一居室,一眼望去,最醒目的就是一张大沙发,一个大电视还有一张大床垫,连厨房也是开放式的。他靠在那张大沙发上一脸无辜,“所以,我说不可以啊。”
  
  我安慰自己,还好厕所和浴室不是开放式,所以一切都能忍。
  
  毕竟是有求他人,所以我一直保持着礼貌性的微笑,“没关系,我住上面的小阁楼。”
  
  他耸了耸肩,“也可以,你不介意的话。”
  
  如果不是搬了进来,我还不知道要被他那张无辜的小脸给欺骗多久。这个人简直就是一个披着天使皮的恶魔,白生了一张好看的脸蛋。
  
  “哎,不对。如果没有这脸,你这只小羊怎么会上钩呢?”他在一旁翘着腿,吃着我刚烤好的烙饼,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而我只能无怨无悔地当他的全职保姆。上面那个又脏又臭并且布满蜘蛛网的小阁楼,并且据他的说法,已有十年不曾踏进那里。光打扫上面就整整花掉了我一天的时间。
  
  之后我还负责他的一日三餐,外加帮忙看管下面的酒吧。
  
  所以,我还要跟他学习调酒。
  
  “姑娘,您这酒,真特别。”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位客人用极其扭曲的脸对我说这句话了。此刻,我特别感谢这里淳朴而善良的人们,没有因此而给我难堪,甚至是一个稍微带有怨恨的眼神都没有。只用了一个个像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
  
  我怒气冲冲地奔上楼梯,再也忍不住了。“我不干了,我给你钱。”他又开始眨巴他那双桃花眼,“多新鲜,第一次听说辞职还要给老板钱的。”
  
  “我是说,我付你房租。不帮你打工了。”
  
  “可是,我不想收你钱。”
  
  “为什么?”
  
  他将一个花生扔进自己嘴里,细嚼慢咽后,才慢吞吞道:“钱这东西多俗气啊,我不想跟你这么俗气的人谈这么俗气的东西。”
  
  以前没发现,他的嘴巴竟是这么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才住进来短短的三天,我已经被他气得五脏六腑严重受创。
  
  “那你想谈什么?”
  
  “谈情啊。”那双桃花眼带着莫名的笑意,十万伏特的电量把我电得外焦里嫩,恰到好处。我只差一口血喷在他那面带桃花的脸上了。他却全然不顾,只是道,“你已经来这么久,依然体会不到这里淳朴的风情,难道你们都不会用真心待人的?”这话说得多有水准,不论我怎么回答,都是我处于下风之态,我若说用,他会接着说你那就好好接着干下去,我若说不用,那不就是自己扇了自己一巴掌,我若反问他,他可用真心在待我,那等于我在对他图谋不轨。他简短的话语,立即让我哑口无言。
  
  这就是我和他每天的生活状态,我随时怒气冲天,他则永远淡然,在恰当的时候,拿起一桶水来浇我这烧得过旺的火。
  
  有时候我看着他,就在想当初那个在河边的翩翩少年到底跑哪去了。他们俩个真的是同一个人吗?终于有一天,我用我无上的智慧想通了,他有多重人格分裂症。
  
  一个人住久难免会有一些心理疾病。我对自己的分析沾沾自喜。又开始进一步分析,一个人的时候,偶尔会很抑郁不想跟人说话,有时又很想说话,但是没人听,于是就会自言自语。长期已久,就会形成一种疯癫状态,总是大喜大悲,但这种喜悲又不行于色,偷偷压抑在自己的内心之中,只有自己看得见。
  
  突然间,有一种熟悉感侵入心中,我到底在形容谁,他还是我?
  
  我又做恶梦了,梦见了潘晓梦和阿阳结婚,老爸老妈、方方和阿姨、江叔和江姨、齐大哥还有其他所有人都来了。还有立辉,他一身黑色帅气西装站在阿阳旁边,帮阿阳顶酒。我穿着一套蓝色的伴娘礼服,本应站在潘晓梦身边的,可是我挤不进去。大家紧紧地围着他们,无论我怎么叫喊,都没有人理我。我才意识到自己发不出声音,说不出话。不知道是谁,把我撞到,手包里面的东西都掉了出来。一面镜子砸在地上,一地的碎玻璃,我一块一块地捡起来放进包里,可是无论我怎么捡都捡不完。我抬头想叫人帮忙,才发现他们渐行渐远,我大声地呼喊,却始终没有一个人理我。
  
  忽然之间,只觉得有东西刺眼,习惯性地用手臂挡在眉眼之间,耳边听到下面街道熟悉的各种热闹的声音,我知道,早市应该已经过了,此时应该是快接近中午了。过了一会儿,我才将手慢慢放下,一转头,差点惊呼出来。
  
  他一脸阳光灿烂地站在我面前,手里拿着一杯牛奶。我下意识地把被子拉高,警戒的双眼盯着他:“你干嘛?”
  
  “给你压惊啊。你梦到了什么鬼怪啊?”他摇晃手中的牛奶,一脸好奇道。
  
  “你。”我脱口而出,又很及时地收住了嘴巴。
  
  不出所料,他脸色立即变得难看起来,恢复了以往的冰山脸,冷言冷语道:“下面有你的包裹。”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就不信我治不住你。
  
  包裹是潘晓梦寄来的,厚厚的一大袋,都是我在家的厚衣服。手机“滴滴”响起,“夏夏,我叫梦梦帮忙寄了一些厚衣服过去。注意查收。”老妈心里还是记挂着我的,我对这点坚信不疑,尽管很多时候,她都把精力放在了和老爸的吵架当中。
  
  阿阳瞥了一眼里面这些厚衣服,让我挑一件穿上。我没有理他,他就径直从里面拿出一件,丢在沙发上。然后把整箱衣服往楼上搬去。整个过程干净利落,连回头看我一眼都没有,若看到了,他一定没办发忽略我这怨念的眼神。
  
  置办年货,一直都是我很喜欢做的事情,即便每年都只有我一个人在操办这些东西,我依旧是乐在其中,满屋的“福”字,还有各种寓意的装饰品,无法不让人欢乐。
  
  年前的大街显得更加地热闹。两旁的店铺都已经挂上了红灯笼,有的还在正在贴新对联。我们走到一个相对人较少的卖对联的摊位,我拿起旁边那张写了各个对子的那张纸,最终选定了两个对子,让摊主给我看看现货,我在金鱼和富贵花之间举棋不定,刚想问问那家伙的意见,却见他拿着两张好看红纸结好账了。
  
  他居然要自己亲自写对联,我对他并不看好,但也没有阻止他。看他出丑是我现在最喜欢做的事情。
  
  既然要买年货,当然少不了我最喜欢的玫瑰糖和紫薯饼。虽然那玫瑰汁有点怪怪的,但是将它调制成糖之后,却是很好吃。紫薯饼是某一次在阿白店里吃到的,我本来不太喜欢吃紫薯,但是因为这饼,紫薯也列入了十大我最爱的食物之一。
  
  我在前面边吃边逛,有种逛大观园的感觉。他今天竟然也难得的好心情,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默默地跟在身后,偶尔回头看他,他满眼的笑意,一副悠然自得好似很享受的样子。这喜气洋洋的气氛还真能感染人。
  
  俗话说,字如其人。阿阳的毛笔字写得很好,刚劲有力,一笔一划之间收放自如。他行云流水般写好了两幅对联。
  
  他一扭头,说道:“潘晓梦说你是中文系毕业的。”
  
  我心里咯噔一声,早已经把潘晓梦骂了千万遍,中文系毕业并不假,可是,我的毛笔字却是很奇特。用我老师的说法就是,这得需要懂得欣赏的人来看。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这是在拐着弯给我留了面子。
  
  可是,我此刻也只能硬着头皮拿起那支毛笔,一笔一划地开始写,说实话,除了正楷,其他什么行书草书,我是一概不会。我曾为此下了一番苦功夫,可是不管再怎么练,也是四不像。当我哆嗦着手,把一个标准正楷体些出来之后,阿阳点了点头,道:“来个行书。”
  
  我有些躁热,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大笔一下子就挥了下去。
  
  阿阳沉默了大概有两三秒钟,然后一声爆笑,露出了那口整齐的白牙,眼睛都笑弯成了一道月牙儿,他是真的笑得很开心,我这才发现,他的笑容里有一种暖阳下的温煦,恰巧他的名字里也带了一个“阳”字,我把他这种特有的笑容,称之为阳式笑容。
  
  我也不住跟着他笑了起来,这与其说是一个字,不如说是几条毛毛虫凑成的一个窝。
  
  他笑了好久才停下来,我笑着对他说:“你应该多笑一笑的嘛,你笑起来多阳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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