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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初出茅庐_第一章 校园杀人事件(一)

正文 初出茅庐_第一章 校园杀人事件(一) (第1/2页)

卓凡,或许就是这个名字注定了拥有他的人将会一生平凡。而这个名字的主人就是我——我。
  
  我出生在玛丽娜斯村,一个美丽的渔村。我们时代都是渔民,我自然也不会例外。所以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跟着父亲出海捕鱼了。
  
  我父亲跟我母亲的结合相当的平凡;由村长介绍,然后就糊里糊涂地结合了。接下来就有了我——他们爱情的结晶。其实这话说的不地道。所谓“爱情的结晶”应该是在有爱情的前提下,然而他们之间只是纯粹的为了过日子,与爱情根本扯不上半点关系。所以我顶多只是他们生活的产物而已。
  
  我记得有句话叫做“虎父无犬子”,那么同样它的逆命题就是“犬子无虎父”,讲的不孝顺点就是“犬父无虎子”。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由于我父亲的平凡,所以早就了我的平淡无奇。我的外表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差强人意。不过我个人觉得能让人家一看就知道我是个男的就够了,我实在不敢奢望什么。有人说,上帝是公平的,他在夺走你一件东西的同时,会给你另一件东西作为补偿。但显然上帝是厌恶我的。这不难解释,我在外表上吃了大亏,上帝理应在学识或是武学上给我一点补偿,但是上帝没有。因此我从小就体弱多病,而且一字不识。不过上帝倒是给了我一个特殊的礼物——使我成了家长教训自己孩子的比较对象。记得小时候,隔壁的大妈总是对她的孩子说:“你一定要给我好好读书,你看看人家隔壁的凡小子,跟猪没什么差别,你要是不读好书,没有学识,那以后就得跟他一样!一辈子当猪!”她每次说这话时总是故意把声音提高,弄得半个村子的人都能听见。一般地,在七十分贝以上的声音我们称之为噪音,所以我一直都没有把那话当人话听,只是当*在教训她的狗崽子。而我的父母,似乎也不以为然。因为他们并没有在我身上寄托多少希望。
  
  不然,我就应该叫卓不凡,而不是卓凡了。他们只希望我能快点长大,成为家中的一大劳动力,然后再像他们找了女人结婚,一代传一代,仅此而已。一个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失去信心,我就是这类人。每天我都会带上斗笠,低头在村子里走,遮住我那张黝黑的脸。不过我的回头率确实全村上下最高的,我没统计过这个数值,但是我想在百分之九十五应该有吧。每次,他们都会回过头对我指指点点,并且用鄙夷的眼神看我,似乎在嘲笑我的愚笨,又像在嘲笑我的容貌。同时,我也成了村里那些流氓的发泄对象,每次看见他们都是一顿拳打脚踢。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不是我揍他们,而是他们群殴我一个人。这跟我的体质有关,一年中十有八九的时间我是在床上度过的。其他孩子在学拳脚功夫的时候我却在家里昏迷不醒,就这样,我错过了武学的黄金年龄,以至于现在手无缚鸡之力,只能任由他们欺负。
  
  为了维持生计,在我八岁的时候吗,就跟父亲出海捕鱼。可是由于体制的原因,两天后我就病倒了。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时间我都在床上度过的。病好之后我又出海,如是过了几天,病魔再次降临。我真事怀疑那病魔是不是有爱我的倾向,没事老爱往我身上跑,所以人家只需要半年就可以学会的捕鱼技术,我整整花了四年。四年后,非常幸运的,病魔移情别恋了,而我也逐渐适应了这种生活:每天很早的时候起来出海捕鱼,到中午时分收网回家,然后挑选一些鱼留下来当晚餐,其余的拿到集市上卖了换钱,然后回家干家务,睡觉。。。。不过值得令我高兴的是,我父母还算是体谅我,每次我回家的时候家务都干得差不多了,而且一日三餐都是由我母亲负责来烧。我喜欢吃她煮的食物,味道比较清淡,就好像我的生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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