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_四、政府和市场并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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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改革发力政府和市场并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近年来,我国经济减速换挡,步入新常态,宏观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加大。其中,工业增速大幅趋缓的势头尤其明显。2011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2012-2015年则依次降至7.9%、7.6%、6.9%和5.9%,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我国采取的需求侧经济刺激进一步恶化了经济中的结构性问题。在缓解经济下行压力的同时,为了着力解决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中央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实现要素的最优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中长期潜在增长率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注重短期增长的同时,更加关心中长期增长挖潜的转变。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是重中之重。近日,国务院颁布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国发〔2016〕48号,以下简称《方案》),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作为“降成本”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对加快能源体制改革中的市场化改革和政府监管两个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在新形势下,必须加速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管制,显著提升企业用电、用气定价机制市场化程度,“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使能源价格更加灵活、更能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与此同时,强化对自然垄断环节的有效监管。
特别是,探索形成“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鼓励电力直接交易,经过1-3年的努力,切实将能源市场化改革红利惠及广大企业。
在深化能源体制改革过程中,《方案》的出台,为在短期内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用能成本指明了方向。2015年以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市场化和加强监管方面的改革举措,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用能成本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据测算,这些措施每年可减少企业用能支出约1900亿元。其中,通过政府之手,在三个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通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两次下调工商业销售电价,减少工商业用电支出约835亿元。在深圳、蒙西、湖北等7地区开展输配电价改革,降低输配电费用约80亿元,试点范围已扩大至全国18个省级电网。通过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放宽用电企业申请调整计费方式、减容、暂停的政策条件,减轻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支出约150亿元;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减轻下游用气企业负担430亿元以上。取消中小化肥优惠电价的同时,降低其他终端企业电价,在21个省份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168亿元。在推进市场化降低成本方面,政府一直在大力推动电力直接交易,减少大用户用电支出约2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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