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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抹杀

第十四章 抹杀 (第2/2页)

然而,没等他说完,沈归便已经反手拍下:“不好意思,没听说过。”
  
  看着化作粉尘犹不瞑目的青年,沈归无奈的摇了摇头:“金仙巅峰,半步太乙,很强吗?”
  
  这是洪荒。
  
  根脚,灵宝比什么都重要的洪荒。
  
  论根脚,沈归这具以玄黄之气重塑的肉身丝毫不比三清,红云,镇元子等先天大神要差。
  
  论灵宝,沈归身负天地玄黄塔与极品先天灵宝太虚。
  
  虽然现在沈归只是金仙初期的修为,但是若真是论起来,别说半步太乙了,只要不是那些先天大神,就算是一名真正的太乙金仙,又能奈他如何?
  
  青芒山,这样一个沈归前世从未听说过的地方,他并不认为会存在着连他都惹不起的大神通者。
  
  所以,方才那名青年的威胁对于沈归来说,其实毫无威胁。
  
  处理了想要打劫的三人,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原则,沈归随手收起了三人身上留下的东西,也就是一些元晶,些许材料,还有三人自己炼制的粗糙的,连后天灵宝都算不上的法宝。
  
  做完这一切,沈归似是无意的朝着一个方向瞟了一眼,然后便飘然而去。
  
  待到沈归离开之后,方才他看的那个方向,一名穿着黑甲的中年才现出身形。
  
  虚脱一般的深深喘了几口气,那黑甲中年人一脸庆幸。
  
  还好自己打着的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主意,否则这回死的就是自己了。
  
  作为一名玄仙后期的大妖,中年男子对自己的眼里还是有几分自信的。方才那个玄衣青年所表现出来的实力,赫然已经超脱了他这个层次,也就是说,那个玄衣青年,乃是一名货真价实的金仙境界的存在,而且是一名掌握了法则之力的金仙,这种级别的存在,中年人迄今为止总共也只见过两次。
  
  第一次的时候,是两名金仙境界的大妖,仗着自己的修为不顾禁令在青鸾城中大打出手,当时他刚好在场,然后青鸾城的城主,甚至都没有露面,仅仅只是操纵着风之法则汇聚而成的青色罡风就把那两名金仙境界的大妖吹成了粉末。
  
  也是从那时起,中年男子才深深的明白了掌握法则和没掌握法则的区别。
  
  而刚才那个玄衣青年,那威力莫测的土黄色神通,给他的感觉就和当初那青色的罡风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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