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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我怎么成了粮长(三更)

第十六章我怎么成了粮长(三更) (第2/2页)

只是不清楚是纯天然,还是人工打造的。
  
  她戴着一只粉色的口罩,还有一丝深糖色的墨镜。
  
  全旭微微一笑:“美女,有什么可以帮您?”
  
  全旭虽然是钢铁直男,却没什么道德洁癖,如果有美妙的艳遇找上他,他自然是不会拒绝的。
  
  当然,拒绝三娘则是因为三娘的年龄实在太小了。
  
  全旭有些搞不懂,那些喜欢萝莉的人,萝莉有什么好的,要手感没手感,要情调没有情调。
  
  “当然有,我有一支法国红酒。”
  
  那美女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踩着猫步走进了全旭身边,以一个很近的距离朝着全旭说道:“还缺一位男伴陪我品尝!”
  
  感受着微热而诱惑的气息,全旭明白了,美女是想钓凯子。
  
  估计,她是观察自己很久了。
  
  作为红杏最大的包厢,而且不点菜的客人,按照菜单上,这样的客人可是非常罕见的。全旭想着在一百三十号人的恭维之下,全旭想低调都难。
  
  “哦,那正好。刚刚吃饱,我也需要运动运动!”
  
  全旭望着公司那边,压低声音:“公司的人在,去外面等我!”
  
  美女露出会意的笑容,她迈着猫步,悄悄离去。
  
  全旭回到餐桌前,望着全体员工道:“大家吃饱了没有,没有的话继续上菜!”
  
  “好!”
  
  “太美味了!”
  
  “差点把舌头吃掉!”
  
  财务部长小心翼翼的走向全旭:“全董我……”
  
  “今天我来结帐,等会记得问他们要发票!”
  
  全旭向大堂经理招招手:“结账!”
  
  大堂经理拿着对讲机:“前台,前台,山水天下的客人结账!”
  
  “好的,收到,稍等!”
  
  全旭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金锭,大约三四斤重的样子。
  
  大堂经理还真以为全旭在开玩笑,当他看到金子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这……”
  
  “不收吗?”
  
  “收,收!”
  
  大堂经理拿出手机,拨打电话,好一会儿,一名鉴定师走过来,他还挂着周大福的胸牌。
  
  鉴定师掏出仪器和小电子称,一边称重,一边分析金锭。
  
  由于全旭带来的金子根本就不是千足金,金子的含量从百分之九十到百分之九十五不等。
  
  全旭用了足足三块金,总算完成了结账。
  
  在服务员和全体员工诧异的目光中,全旭坐上轿车,扬长而去。
  
  ……
  
  谢琳睁开眼睛,发现身边早已空无一人。
  
  然而,身体的撕裂感以及酸痛,却让她清楚的知道,这不是一个梦。
  
  那个人去了哪里?
  
  全旭并不知道,她其实是一个女演员。在十七岁的时候,偶然遇到当时还没有名气的童导,在(追风少年》这部大火的青春偶像剧以巨茹(这也是禁词?)童颜的女二号出道,正式进入演艺圈。
  
  只不过错过了高考,她的父母妄图以她为摇钱树,不停的接戏。只不过,谢琳的好运气似乎用完了,她的接剧,以各种各样的原因扑街。
  
  如今,她已经二十五岁了,作为一个女人,她的青春期正在消失。她的经纪人兼男友给她联系了一个剧组,让她可以出演女二号,与一名当红二线女星作对手戏。
  
  但是,前提条件却是,必须参加今天晚上一个局。
  
  然而,让她没有预料到的是,酒局还没有散场,在酒桌上就动手动脚。
  
  谢琳非常反感,却也无奈。
  
  与其陪一个油腻的老头子,她宁愿找全旭。
  
  与全旭来到酒店,全旭化身为狼,差点把她折腾散架了,在她沉沉睡去的时候,全旭却走了。
  
  “吃干抹净不认账了吗?”
  
  谢琳的手摸到一个硬棒棒的东西,她拿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块金锭,足足有一斤多的金锭。
  
  ……
  
  全旭来到明末,是被三娘推醒的。
  
  他回来的时候,三娘正在睡着了。
  
  “相公,相公!”
  
  全旭盯开眼睛:“怎么了”
  
  “有个差人找你!”
  
  三娘有些担忧。
  
  自古以来,草民怕见官。
  
  当然,差人也就是衙役。他们其实根本就不是官,然而,在草是百姓眼中,他们却如狼似虎。
  
  全旭有些疑惑,就打着哈欠,开始洗漱。
  
  不多时,那名差人出现在全旭的面前,他身后还带了一个驼背的老人,胡子和头发都白了。
  
  全旭定眼一看:“你是……杨……”
  
  “哈哈!”
  
  杨陆凯得意的笑了笑道:“全公子还记得卑下!”
  
  此时的杨陆凯穿着一件青色的官服,戴着幞头,人模人样。
  
  杨陆凯其实并不是衙役,而是卢象升的亲随,他职事则是知府衙门下面的经历司,他担任的是正九品经历知事。
  
  当然,宰相门前七品官。杨陆凯这个九品经历知事,见了八品县丞照样昂着头。
  
  “杨知事驾到,不知所为何事?”
  
  杨陆凯抽了一下鼻子,指着身后的老头道:“这是此间房子的房主王敬祖!”
  
  王敬祖这个时候,哆嗦着,将房契和周围的地契恭恭敬敬递给全旭:“小老儿这幢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就送给全公子了!”
  
  王敬祖还真不敢不送,知府大人让人通知他,他若不识象,那么下场绝对会无比凄惨。
  
  “这怎么好意思,这样吧,多少钱,你说个数!”
  
  全旭有些奇怪,这个房子埋了五千两黄金,可是看着王敬祖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有钱人啊。
  
  他的皮肤干裂,像树皮一样,身上穿的衣服也是葛布做的棉衣,看着上面的油光,估计也有好几个年头了。
  
  “不用,不用!”
  
  全旭朝着三娘摆摆手道:“你去取几件棉衣过来!”
  
  三娘与丫丫一起出去,不一会儿就每个人抱了两件棉衣走了进来。
  
  “这四件棉衣,应该值几两银子吧!”
  
  王敬祖的眼睛亮了起来,全旭一文钱不给他,他也不敢反抗,可关键是全旭给了,他就可以接着。
  
  这一件棉衣放在市场上,估计要五六两银子。
  
  事实上,明朝属于手工经济,布帛和成衣的价格一直都很贵。在卢象升看来棉衣只值三四两银子,因为他买衣服,别人都是半买半送。
  
  四件棉衣二十多两银子,这几间泥土房不算地皮,建的时候,花不到十两银子,就是乡里乡亲过来帮忙,用了一个多月而已。
  
  王敬祖抱着棉衣,欢天喜地的离去。
  
  这个时候,杨陆凯将一份告身放在全旭面前。
  
  全旭看着告身,只见上面写着:“全旭,男,原籍湖广龙山,现籍大名府大名县金堤乡,旭矜贫恤独,救灾恤患,乐善好施,家境殷实,现委任大名县金堤粮长!”
  
  上面还盖着知府衙门的大印。
  
  “啥意思,我成了粮长?”
  
  PS:非常感谢洪荒大刀五千八币的打赏,非常感谢炸锅皮皮虾五千点打赏,感谢孤还在独五百币打赏,感谢无想无情一百币,浮华已成往事一百币、TX祖国一百币打赏,本来打算今天好好休息一下,睡一个好觉,看到书友们如此热情,公众期间三更一万字,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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