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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别了,我的家

第三章 别了,我的家 (第1/2页)

谷中的天还没完全亮,只能在山东边看出一点点鱼肚的白,若此时抬头好生看看,或许还能看见暗淡无光的群星。
  
  李默背着横刀与包裹轻轻掀开土坑的盖子,扭头撇了一眼鸡窝中将脑袋垂在羽毛中的大红公鸡,轻轻走在马厩前,牵出一匹老马。
  
  虽然东突厥被灭国了,可只要在阴山塞外,老李他们就注定不可能安定下去,比起自己要去长安,他们更需要跑的快的好马。
  
  给老马上了鞍,李默跨马轻轻向寨子外走去,不管在哪个时空,他从来都不喜欢离别这种该死的情绪,万一哭了被秃爷笑话说像个娘们怎么办?万一那些个老贼想着与自己分别也流泪了,自己还得想半天,来决定到底是说他们像婆娘还是去安慰他们。
  
  老马走的很慢,但绝对不是因为马老了,而是因为马上那个少年,当走在寨子门口时,老马停了下来。
  
  人不是阴山上的青草,也不是崖坪上屹立的孤松,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住处,怎么可能走的轻松?
  
  少年回望寨子,二十一个土坑,三个马厩,一处鸡窝,这是他永远的家。
  
  忽而,寨子中一阵马嘶啼声躁动,九匹骏马踏着寨中黄土向着寨口而来。
  
  “小十二,你这破孩,走也不和某说,某这些年可是白给你酒喝了。”话音浑厚,就像是一头黑熊吼出来的一般,这是独眼三的声音。
  
  几乎就是在话音落了,九匹骏马已经整齐地出现在少年跟前,马上九人一改昨日喝酒吃肉时的马贼匹夫的流气,每人穿着黑甲手持长槊,这一刻,他们就像是一柄横在阴山可斩断昼夜的利剑。
  
  老李说过,在河东一些地方,军户子嗣从军前,家里那些拿不动枪穿不动甲的老家伙无论如何会身披铠甲去相送,因为他们的子嗣身上有着他们自己为国而战的意志。
  
  可是少年不是从军,而那马上九人依旧可跨马杀敌。
  
  “小爷就知道,你们舍不得小爷。”少年跳下马背,走在九骑面前。
  
  九骑也在此刻下马,老李上前给了那小子一个巴掌,让他敢在老子面前称呼小爷。
  
  独眼三在马背上取下两坛酒,道:“前年,某劫了两壶高昌的葡萄酒(唐时叫做蒲桃,为了看着方便,就称葡萄了),给你小子了。”
  
  秃老四拿出一柄横刀,说道:“十二,爷那天看了下你的刀,好几个豁口了,这个刀是当年圣人还是秦王时赏的,这几年爷一直舍不得用它砍脑袋,但保养的很好,给你了。”
  
  魏老六、魏老七、魏老八是三胞胎,拿出了半袋熏好的牛肉干,硬是塞在了那匹老马的背上。
  
  马老十拿出了一柄五寸长的匕首,这可是好东西,据说淬毒多年,足以见血封喉。
  
  刘十五拿出了十两金子。
  
  王十七拿出了三吊子开元通宝。
  
  李默没有拒绝,一一接过放在马背上,向着九骑跪下扣了好几个头,而后没再说什么,驾着那匹老马便向着寨外雪地奔去。
  
  九人驻足,看着那少年远去,直至再也不见他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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